苦苓因一樁恐嚇判決批法官眼裡從來沒有被害人。(翻攝苦苓臉書)
社會 2023.03.01 20:40 臺北時間

男6犯恐嚇案被法官讚「光明磊落」獲輕判 苦苓:對台灣司法絕望

記者|郭妤

新北市一名黃姓停職警員夥同幫派犯下恐嚇案,被害人因恐懼舉家搬遷避禍,黃男遭判4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共犯陳正興犯下6件恐嚇案,法官於判決書稱陳男坦承犯行、正視己非,相較其他被告「敢做敢當,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稱其令人欽佩不忍重判,輕判2年、得易科罰金,此案遭作家苦苓痛批對加害人充滿崇拜跟慈悲,「對於台灣的司法徹底絕望」。

本案起因於吳姓男子急需資金,替哥哥開設的會計師事務所代墊客戶稅務款,宣稱若客戶資金解凍,就能償還金主高額報酬,黃姓停職警員與另一名楊姓金主借出700餘萬元,卻因客戶始終未還代墊稅務款,無法還錢。

黃姓停職警員與綽號「新莊土地公」的陳姓男子,從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間,對吳男及吳男的哥哥恐嚇,包含不斷到住所與工作地點鬧場或丟雞蛋,甚至傳訊揚言「錢可以不要,要玩死人的方法有很多」,讓被害人身心遭受極大壓力,會計師事務所也因此結束營業。

判決書指出,涉案4人惡性非輕,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對於受害人等造成很大之心理傷害,黃姓男子曾為警員,竟知法犯法,犯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其餘兩位涉案人也矢口否認犯行,認為不宜輕縱,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以免他們將來繳罰金給國庫後就沒事,將造成社會治安越來越敗壞。

判決書指犯案男子「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翻攝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不過對於陳正興的判決,法官認為他審理時坦承犯行,相較於其他被告而言,確屬「敢做敢當,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更讚美「此等血性漢子,實令人欽佩,本院不忍對其重判」,判2年得易科罰金,不用入監服刑;此案引起作家苦苓關注,批法官眼裡從來沒有被害人,「他們(指法官)有些人的眼裡對加害人還充滿了崇拜跟慈悲,三不五時就打臉我們這些迷信世間還有正義的無辜小民」,感嘆對於台灣司法徹底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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