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對分別就讀國小一、二年級的小姊妹,在與祖父母同住期間,竟慘遭2名未成年堂哥多次要求進行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2026.11.02 09:20 臺北時間

2堂哥輪流「亂倫2小堂妹」逼吃隱私部位 母崩潰大義滅親報警提告

台南市發生一起人倫悲歌,一對分別就讀國小一、二年級的小姊妹,在與祖父母同住期間,竟慘遭2名未成年堂哥多次要求進行猥褻,堂哥甚至以「借萬聖節面具」作為脅迫的交換條件,小姊妹父母意外得知後,氣得大義滅親提告。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姊妹與加害的2名堂哥平時均同住於祖父母家中,然而2名堂哥卻在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間,利用獨處或共同在場的機會,在住處房間或廁所內,多次以「如果不幫忙就不跟妳玩」等理由,強行猥褻2名小堂妹。

全案直到小姊妹母親某日性教育時,姊妹突脫口提到堂哥曾要求她們「吃隱私部位」,母親驚覺事態嚴重,拿出手機錄音蒐證,並引導女兒們說出實情,才驚恐發現女兒長期遭到侄兒亂倫、生活在狼窟之中,憤而大義滅親,報警提告。

由於受害2名女童年紀尚小,不懂性行為意義,雖曾表示「覺得噁心」「不想做」,但因害怕得罪堂哥或遭排擠,最終只能被迫配合,事發後心理受到嚴重創傷。然而,加害男童的父母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2名小堂妹證詞有瑕疵、記不清確切時間與次數,並強調自己平時在夜市擺攤養家,主張免負連帶責任。

全案經由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法官認為女童受詢問時,雖年僅8、9歲無法像成年人一樣精確記住每次發生的年月日時,但對於加害人特徵、案發地點及受害感受等核心情節描述清晰且一致,加上心理輔導紀錄佐證其身心受創,認定堂哥的侵權行為屬實,強調2名堂哥行為時雖未成年,但已具備識別能力,其父母未能舉證已盡監督義務,依法必須連帶負責,最終2名堂哥及其父母,須賠償小姊妹各55萬元、25萬元、堂妹母親20萬元,總計新台幣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相關文章

女星遭強拉進廁所「抱上洗手台」險遭性侵 她心寒離開:全場宛如冷血看戲

認了私密片外流「女主角是自己」 人氣女偶級公關哽咽曝:為籌爸爸醫藥費

昔誤外流「15秒男上女下親密片」!啦啦隊女神認了 老司機揭時間續:當LamiGirls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