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幸扶公益協會日照中心」爆發離譜猥褻案!1名接受照顧的76歲老翁,不僅當眾對一名有精神疾病的20多歲女子襲胸,還強拉對方的手撫摸自己下體,案發後,中心不但卸責,還替老翁開脫。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老翁犯行明確,他為了求緩刑,承諾賠償10萬元,沒想到事後一毛錢都沒付。被害人的母親說,女兒受辱後,身心狀況急速退化、數度企圖輕生,她很自責把女兒推入火坑,要求市府給個交代!
噁翁猥褻全身退/色翁逞性慾欺弱女 日照中心爆離譜猥褻還吃案
- 記者|鏡週刊
A母告訴本刊,當年27歲的女兒本來很正常,但就讀大一時生病,後因精神狀況不穩休學,但生活仍能自理,新北市衛生局將A女轉介到住家附近的日照中心輔導、上課。8個月後,某日女兒回家大哭,並拒絕再去日照中心,她詢問後才知道女兒被中心的「阿公」欺負。
A母質問日照中心並要求調監視器,拖了3天,直到她揚言報警才拿到畫面。畫面中,只見當時A女獨自坐著,許男不顧附近還有另名男子在場,竟強拉A女的手反覆撫摸自己的下體,還突然伸手抓A女的胸部,A女神情驚恐、抗拒,許劣行長達4分多鐘,A母事後氣憤提告。
A母也指控日照中心沒有善盡管理責任,事後不但甩鍋不理,未提供任何協助,還替許開脫,讓她無法接受!A母說,該中心將高齡者與50歲以下失能者混齡相處,她認為這種安排讓年輕女生在長輩群裡特別顯眼,女兒最後因此成為許下手的目標。
更讓A母氣憤的是,日照中心告訴她,A女中午常與許男一起吃飯,並常攙扶對方行走,2人的感情很好,認為許的舉動只是「友好表現」,但監視器畫面出爐後,中心人員又改口,說若見2人共處一室,會要求分開,說詞相互矛盾,管理上大有問題。
法院審理期間,許男辯稱與A女在中心感情很好,反指A女對他仙人跳,法官當庭檢視監視器畫面,許才坦承犯行,又辯稱不知A女有精神疾病,還說自己每天都吃很多藥,因神志不清才會衝動犯案,後被判刑3年半;許上訴二審後,表示願賠10萬元,高等法院因此將許改判1年半、緩刑5年,但後來許放話:「寧可去關、也沒錢賠」,至今一毛錢都沒付,讓A母無法接受。
A母表示,女兒遭猥褻後,身心受到極大衝擊,精神及智能退化,生活無法自理,數次企圖輕生,且案發後不久,A父病重住院,家裡的經濟與照護壓力倍增,A父去年5月過世後,母女倆只能靠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補助度日,生活十分艱困,陷入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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