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因多次交通違規欠款累計約9萬元,但卻遲遲未依期限繳納,且駕照已遭註銷,全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後,男子仍未到場處理,負責本案的書記官發現男子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但仍決定再通知男子最後一次,結果男子立即在妻子陪同下到場,並與分署協調後分期繳納,妻子也提供一輛2025年份的汽車作為擔保,順利取得駕照應考資格。
生活2026.10.31 09:20 臺北時間
男子積欠罰鍰9萬駕照又遭註銷 佛心書記官「神來之手」全部解決
- 記者|鏡週刊
屏東分署指出,這名男子因多次交通違規欠款累計約9萬元,但遲遲未繳納,承辦書記官調查後發現,該男子名下已財產可供執行,且還有積欠健保費及違規罰鍰紀錄,書記官本著服務民眾的心態再通知男子一次,結果男子真的帶著妻子一起到場,表示因為經濟拮据才未到分署說明,此時書記官向男子說明修法後,無照駕駛罰則將會加重,由於男子的駕照因案註銷至今年10月屆滿,已經可以重新申請考領駕照。
此時妻子表示不清楚有這項規定,也願意辦理分期並申請考領駕照,並提供名下2025年份的一輛汽車作為擔保,最後在屏東監理站協助下,男子也順利取得駕照應考資格。
屏東執行分署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依本條例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者,於期間屆滿後,始得依規定申請駕駛執照考驗登記。
而移送強制執行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行政執行機關核准分期繳納並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除車輛過戶外的車輛停駛、復駛、繳交牌照、註銷牌照、換發牌照或駕駛執照。
屏東分署表示,將持續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道安政策,落實辦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專案」,呼籲民眾收到執行分署通知時,應依限繳納或主動到場配合調查,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洽詢分署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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