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到夜店喝酒,醉倒後被男子帶回家,醒來發現絲襪沒穿好,但隱隱記得自己在沙發上遭侵犯的片段。醒來後,她帶著親友上門問清楚,男子原本否認,並堅稱只是好心幫忙,直到被問「如果懷孕怎麼辦」,才脫口承認「我有戴」。近日,台中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鏡週刊2026.10.24 08:20 臺北時間
醉醒驚覺絲襪異狀!上門追問是否性侵 男一句「我有戴」露餡
- 記者|鏡週刊
判決書指出,女子在法庭上回憶,2024年的凌晨,她在台中某家夜店飲酒,不記得喝了多少,只知道自己喝醉跑到店外後,記憶便斷斷續續。她向法院描述,印象中被帶到一張沙發上,絲襪被人脫掉、雙腿被抬起,感覺遭人以「傳教士」姿勢侵犯,下體疼痛,之後便沒了印象。
再睜開眼,她已躺在飯店床上,由於發現自己絲襪沒穿好、私密處有異味,她急忙追問回想發生什麼事,經過與友人拼湊,才驚覺自己先前被一名男子「撿屍」,還好她還留有男子的IG。
隔天,等酒完全清醒後,凌晨女子找了表姊及表姊男友陪同,一起上門向該名男子討說法。男子一開始只強調自己是好心幫忙,並沒有進行侵犯,並反問為何懷疑他;對於女子絲襪被脫的情結,男子還辯稱可能是她倒地時自己掉下。直到親友提到要去檢驗、提告時,他才承認「我真的有脫妳絲襪」,卻仍說沒對她做什麼。
女子表姊接著追問,若女子懷孕,他是否要負責,男子突然說出「我、我有戴,我承認我有,對不起」。男子這段從否認到改口的對質全過程,都被錄影錄下,成了法庭上的定罪關鍵。
不僅男子自己坦承,監視器也拍下女子進出住處都須旁人攙扶,因此法院認定,她酒醉意識不清,已無從同意或抗拒。雖然內褲採得的男性DNA與男子不符,但男子自述使用保險套,法院綜合自白、證詞及影像,仍認定他趁機性侵,判刑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