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超商伍姓店長於2021年間聘用年僅17歲的少女小鈺(化名)擔任大夜班店員,隨後假藉深夜教導清洗玻璃為由,暗中在小鈺的瓶裝綠茶內滴入藥物。小鈺飲用後昏睡遭性侵得逞。全案經法院審理,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伍姓店長上訴,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定讞。
鏡週刊2026.10.16 14:00 臺北時間
超商店長下藥17歲工讀妹「倉庫鋪棉被硬上」 身分起底!曾因性侵國二女坐牢
- 記者|鏡週刊
桃園超商店長下藥性侵過程為何?17歲女店員小鈺遭陷害監視器畫面全曝光
根據檢警調查與監視器畫面顯示,案發於2021年2月初凌晨4時許,伍姓店長告知小鈺當晚留下來一起值班並教導清洗超商玻璃。小鈺在工作期間將飲用中的瓶裝綠茶暫時放置於辦公室桌上,伍姓店長隨即趁小鈺離開取水管之際,拿走飲料瓶進行下藥,並在半分鐘後將瓶蓋擰緊、搖晃瓶身端詳內部狀況。
小鈺返回後雖察覺飲料異狀並透過瓶口觀察數秒,但仍將綠茶喝下。約1小時後小鈺藥效發作陷入昏睡,伍姓店長隨即將小鈺帶至鋪有棉被的倉庫地板上進行性侵。期間小鈺雖有感知卻因藥物作用無力反抗。清晨7時許小鈺由家人接返回家,因出現反應遲緩、目光呆滯等異常狀況,家人隨即陪同小鈺前往警局報案。
伍姓店長性侵前科黑歷史曝光!最高法院判刑7年6月定讞
法院審理期間,伍姓店長極力否認下藥犯行,但法官比對監視器畫面中伍姓店長多次搖晃飲料瓶、事後甚至從垃圾桶翻出空瓶細看的詭異行為,認定伍姓店長犯罪事證明確。判決資料更指出,伍姓店長早在2016年間就曾以介紹模特兒外拍為由,性侵一名國二少女遭判刑11月,並於2019年底才出獄,未料出獄僅1年多便再度對17歲的小鈺伸出狼爪。
本案歷經法院審判,一審判處伍姓店長有期徒刑8年,二審考量相關事證改判7年6月。全案經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審酌後今裁定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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