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實際製作經費很難估算,《遠離祖靈的孩子》(含短片)拍攝期達6年,若不計算導演自身薪資等隱形成本,製作硬體與執行費用至少200萬元;如果將整體人力與時間資源全數估算,總體規模逾400萬元。
鏡週刊2026.10.08 06:40 臺北時間
遠離祖靈的孩子4/運動類型紀錄片籌資過程不易 從教育角度切入反能凸顯差異
- 記者|鏡週刊
前期無外來資金時,必須先由陳志漢創辦的舊視界文化藝術公司支應相關開銷,之後陸續獲得新北市紀錄片獎金30萬元、文化部補助197萬元,以及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補助上映經費60萬元。
關於影片籌資,黃開璟表示,台灣已有不少運動類型的紀錄片,因此尋找資金的過程中,常被問到作品是否具備獨特觀點、新穎想法或獨到見解。她起初設定拍攝一部拳擊運動的熱血紀錄片,但難獲投資者青睞,最後只能把標準放至最低限度,至少得完成劉力臣的故事,對自己和被拍攝者都有交代。
所幸後來有蘇靜雯的故事加入,長片出現不同的基調和主軸。陳志漢表示,拳擊運動只是這部片的背景,主要仍是關注這些孩子練拳和求學過程中的得與失,以及最後如何繼續前行,全片主題也與教育息息相關。
他們去文化部簡報時也從這個角度切入,凸顯《遠離祖靈的孩子》與其他運動紀錄片的差異。陳志漢說明:「我們不是呈現他們打拳擊、得到冠軍,然後上大學很成功的過程,因為這樣子的影片太多了。而在講都市原住民離開原本的生活方式,必須要做某些犧牲,或某些自己很抗拒的事情,才能融入都市生活。拳擊對他們而言似乎是天賦,但是否非得依賴這個天賦才有辦法在都市生存,或是可以轉換其他的方式,是他們自己可以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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