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他們登記結婚,彼此原生家庭都不太美滿的他們,努力創造一個心目中美好的家。7年後,在一次激烈爭吵中,妻子情緒失控地殺了先生。妻子說,婚後就開始遭先生家暴。看似鄧如雯殺夫案的翻版,卻又不太一樣。在 《家庭暴力防治法》已實施近30年的此刻,制度仍無法協助他們避開巨大的悲劇。
深度報導/他們沒能走出的那個「家」—2025年嘉義殺夫案
- 記者|鏡週刊
案發前幾個月開始,只要阿豪(化名)又發飆,小晴(化名)就會拿起水果刀。同住的小叔看得心驚膽顫,提醒小晴,哪天不要就真的拿來刺人。小晴不為所動。
但言語有時像某種難以解釋的大腦召喚,幾個月後,她果真拿這把刀刺向先生胸口。
爭吵動粗 家暴通報頻繁
今年7月初的嘉義地方法院,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這件案子。法庭當場播放警方的報案錄音檔,那是案發後小晴的弟媳打電話報案,時間在去年,2025年8月6日凌晨,電話中的弟媳帶著明顯哭音,說:「哥哥他老婆殺了他!」背景音甚吵,清楚可聽見一名女子狂亂地尖聲吼叫。
當時在弟媳身旁的女子,應該只有小晴,很可能就是小晴的聲音。
此刻的小晴坐在法庭上,身旁是辯護律師。律師與檢察官繼續朗讀卷宗資料,小晴30歲,與先生阿豪2018年在交友軟體認識,交往後不久,小晴懷孕,二人決定結婚。但,婚後夫妻經常爭吵,依據台中榮總嘉義分院提供的資料,隔年2019年,小晴曾經到榮總就診,因為夫妻吵架後,她常有死亡、自殺的想法。
2019年發生了什麼?檢方提供的另一份資料顯示,那年的7月9日,小晴首次通報家暴;8月3日,再次通報,阿豪徒手毆打小晴的頭,並勒她脖子;8月5日,第三次通報。十分頻繁。不過,第四次通報卻已是3年後的2022年,那天,阿豪將小晴從車上強拉下車,徒手毆打她的頭、胸;不到1個月後,小晴又通報家暴。
輪到小晴回答問題,她站上被告席,解釋與阿豪的相識、結婚,「其實我不想那麼早結婚,但我又不希望小孩的身分證父親欄是空白的。他說他存款只有2萬多元,還有車貸,每個月要還1萬元。」二人決定結婚後,阿豪用汽車去貸二胎,拿到些許現金,但每月還款金額從1萬元變成1萬5,000元,得繳5年。
小晴原本在父親開的麵店上班,婚後她搬進阿豪家,專職照顧家裡。那是一間嘉義縣的透天厝,阿豪與小晴住3樓,弟弟、弟媳一家住4樓,母親住樓下,阿豪的母親患有糖尿病,且因此失明。
想保有家 未聲請保護令
小晴說,婚後二人經常吵架,幾乎都是因為錢,「我懷老大的時候,有一次他拿電扇摔向我。」「有時候會拿椅子砸向我,不然就是大聲摔門、砸門,有時候還拿螺絲起子刺房間的木門。頻率不一定,但一週至少一次。」「他下班,我要提心吊膽,要想講什麼能讓他開心,先在心裡講一遍。」「他脾氣真的很暴躁,小叔的前妻也(遭阿豪家暴)聲請過保護令。」
不過,小晴說起阿豪的肢體暴力時,著墨不多,也無太激動情緒,反倒一講起婚姻裡的委屈,好幾次一開口就停不了,「他覺得都是我害他的,如果不是我,他的車貸早就還完了。」「他常說我對家裡沒有貢獻,我只能安靜、沉默。」「我要顧3個小孩,要拖地,還要帶他媽媽去洗腎與剪頭髮,這些都沒有人做。」二人婚後陸續生下3個小孩,皆是兒子。
小晴說,先生除了肢體暴力,也經常言語羞辱她,包括罵三字經。「我在家裡做得越多,把家裡打掃乾淨、小孩顧好、帶媽媽去洗腎,我以為他就會稱讚我。沒有!他一副應當的,還會口出惡言。」「媽媽(婆婆)應該是他們要照顧,小孩也是,回來還要言語暴力。」「我哭著跟他說話,他嫌我吵。我每天沒有人可以講話,只有小孩、婆婆。」二人吵架時,「有時候我不講話,他罵我啞巴,我講話,他說:『妳再講一句我就讓妳死。』」「很多人說:『妳就跑啊!』我怎麼跑?我是一個媽媽,我敢說走就走嗎?小孩換尿布洗屁股誰洗?我也很無奈啊。」「有一次我才回娘家二天,他顧小孩,結果老大就拿剪刀剪到老二的手指。」
法庭很安靜。小晴繼續說:「我覺得他會改,可是他不但沒改,還變得越來越糟糕,會打小孩打到流鼻血,掐我脖子的力道也越來越重,我大兒子救過我很多次。警察也說他不會改,問我要不要聲請保護令,但我爸媽離婚,我要的家就是有爸爸、媽媽、小孩。」
童年受暴 陰影延伸婚姻
辯論結束,此時,不只小晴的辯護律師,連檢察官都罕見地替小晴求情,表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認為小晴符合《刑法》的二款減刑條件,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第3天,國民法庭宣判,小晴被判7年有期徒刑。
記者透過律師詢問小晴是否願意受訪,她婉拒。阿豪的弟弟阿正(化名)願意接受我們採訪。身為被害人家屬,阿正氣憤地說,小晴自己的情緒也很不穩定。記者問他,會不會是產後憂鬱症?「他們剛交往的時候,就有拿磚頭互丟,還有報警。」
阿正應該不是亂說。開庭審判期間,輪到被害人家屬發言時,阿正有出席,委由律師代他發言,律師指出,阿豪也曾二次通報遭小晴家暴,包括2019年小晴持刀攻擊阿豪、2020年則是拿著木棍。律師並說,二人的小孩也曾遭小晴家暴,通報113。
小晴也會打小孩嗎?小晴在檢察官詢問下,承認確實曾拿衣架打過大兒子、二兒子。
不過,關於阿豪的個性,先前檢察官詢問阿正時,阿正也對檢察官坦承哥哥的確脾氣暴躁,會對老婆、小孩飆髒話。
令人想起托爾斯泰寫的,幸福的家庭大抵相似,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同。每一件鄧如雯殺夫案再往內一層一層剝解,也各自藏著不同內裡。
記者與阿正訪談了一會兒,小心翼翼開口:「我還有一個疑惑,不曉得在你們小時候,你爸爸也會對你們這樣家暴嗎?」阿正一愣,答:「爸爸以前是有在吸毒,所以就是…」會動手嗎?「對。」所以你們小時候常被打?「還滿常的,爸爸算是比較嚴的,我也是小時候常被打,像如果爸爸帶我們出去外面跟他朋友吃個飯,我們不小心睡著了,回家就會被打。」
依阿正的描述,再對照長大後的阿豪、阿正,幸而兄弟倆應該都沒染上吸毒惡習,阿正也沒對妻小施暴。記者忍不住又問:「你應該很努力、很不容易吧?」阿正一聽,神情瞬間複雜,彷佛終於被理解,說:「壓力也是滿大的。」
阿正幫哥哥說話:「哥哥有了第一個小孩之後,就開始做二、三份工作。」阿豪在長照機構擔任復康巴士司機,「一大早還會先去市場送菜,還有,半夜去製麵廠工作。」無奈阿豪要養一家五口、加上母親,永遠寅吃卯糧,婚後只能不斷地借款。起初是拿汽車去貸二胎,增貸20多萬元,每月要繳1萬5,000元,偶爾繳不出來,阿豪會向弟弟借錢。
貸款融資 債務越滾越大
接著,「他們的機車電燈一直壞掉,小晴說要換新的,但沒錢,就先把機車賣掉,可能就有2、3萬元現金,哥哥再去買新的機車,再貸款,買新的好像貸13萬元還是15萬元。」這是融資公司常見的誘客招數,勸客人買新機車,可以再貸款更多。只是,融資公司的利息比銀行高出許多,阿豪的債務就這樣越滾越大,繳不出車貸時,就增貸機車貸款,過一段時間,又繳不出貸款,那是案發前1、2個月,阿正說:「哥哥有叫我們幫他們辦那種『手機貸款』。」手機貸款也是融資公司的營業項目之一。
阿豪繳不出貸款、被催繳時,壓力會很大嗎?阿正說:「有啊,就是那時候他們夫妻會吵架。」
阿豪的每月開銷,小晴在法庭上提過,她說,阿豪月收入約3萬6,000至3萬8,000元,「固定1萬元要養媽媽,1萬元還車貸,剩下的留著。」算起來只剩不到2萬元,供一家五口生活,即使加上低收入戶、育兒津貼等補助,也不太可能打平。至於原本1萬5,000元的車貸為何變成1萬元?小晴沒提到,也許是阿豪繳不出貸款後與融資公司協商,延長繳款年限,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條件是得負擔更多利息。
阿豪對待小晴脾氣暴躁,但不論從小晴或阿正口中聽來,他對母親應是頗孝順,奉養母親的錢超過他1/4月薪。小睛也在法庭抱怨過,有時婆婆說想看小孩,但她要抱小孩下樓實在累,尤其剛生完小孩陰道撕裂傷還沒癒合時,阿豪卻只說:「叫妳抱小孩給媽媽看,妳就抱啊。」
阿正也說,阿豪夫妻倆有時也為了誰要照顧媽媽而吵。阿正呢?他說:「我從18歲就開始照顧媽媽,顧了10年。」母親3年前過世。父親並未同住,阿正只在檢察官詢問時說,與父親1、2年才聯絡一次。
暴力之外,沒發脾氣時的阿豪是什麼面貌?阿豪的臉書至今未關閉,記者滑著公開貼文,近年每年僅十來則,皆是轉貼他人影片,內容有遊戲、有談人生、健康,或吃平價鍋物打卡。往前滑至2021年,貼文才多了起來,有幾次還標註小晴。依舊都是轉貼,不乏與婚姻或家庭有關的,例如一則「靠北婚姻」粉專的圖卡:「老婆,見到妳之前,我從未想過要結婚,娶了妳之後,我從未後悔過結婚。」還有一則轉貼車禍報導,阿豪少見地自己加了幾句文字:「車毀無差,人毀,一個家庭就支離破碎了。」
專家建議 推廣親職教育
阿豪的大頭照是一個3、4歲小男孩在海灘玩的可愛背影,推測是大兒子,再往前幾張,是二兒子剛出生時與大兒子合照,再往前,是大兒子一歲多的照片,繼續往前至2018年,小晴的臉出現了,5月與3月他各換了一張與小晴的合照,阿豪的臉靦腆中帶著甜蜜,那時二人剛交往。
沒發脾氣時的阿豪,像個心思都放在家庭的傳統男性樣貌,既不像所謂渣男,也不像是不負責任的丈夫、父親。
走到最壞一步之前,還有其他可能嗎?回到法庭上,審判的最後一天,有國民法官問小晴:「如果妳當初有聲請保護令,妳跟小孩應該會得到安置?」小晴答:「對,很多人都這麼說。」也就得以避開衝突與暴力。無奈她始終堅守著那個至少表面完整的「家」。
曾在桃園地方法院擔任多年家事庭法官的律師楊晴翔解釋:「她本身是離異家庭,她對於破碎家庭的害怕、恐懼,我覺得是一般生在良好家庭長大的人,沒辦法想像的,你沒辦法想像他們對那種事情的遺憾。」
楊晴翔很感慨,「這對夫妻生育孩子,最後到一個他們自己沒辦法承受的壓力狀態。其實我覺得他們在自己的能力下,已經盡力了。」楊晴翔也談到親職教育,認為應該多推廣、開設類似課程,「很多人都是離婚的時候才來上親職教育,可是應該是結婚之後準備生小孩的人,都應該上親職教育課。」
上課導正 僅達低度成效
台灣大學社工系系主任沈瓊桃則剖析,小晴想要一個完整的家,「但這是一種婚姻迷思,我們誤以為雙親家庭對小朋友的成長是最好的,所以即使有暴力也要隱忍。可是小朋友在暴力、爭吵、衝突中成長,每天生活都不得安寧,有時還要選邊站,有時還需要保護其中一方,有時自己也會被打到,這些經歷對小朋友非常負面,而且這種影響會延伸到他們長大,像這件案子,小時候的受暴延伸到他成年後的婚姻。」
沈瓊桃進一步提到,《家庭暴力防治法》當年立法時,「是想拯救長期受暴的女性,也避免被害人到最後受不了,把對方殺了。不過經過這麼多年,實務工作者發現案件類型非常多元,不是我們一開始想得那麼單純。」例如近年男性被害人通報的人數增加,「相互施暴」的案件也增加。
此外,「我們把絕大部分的資源放在被害人保護服務,可是,如果你只關心被害人,可能治標不治本。比起只告訴被害人要怎樣保護自己免於受暴,不妨多花一點時間精力跟資源,去告訴施暴者不要再對另一半施暴了。」
沈瓊桃說,目前的「家暴加害人處遇計畫」正是治本方法,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後,法官裁定時若覺得有必要,可要求加害人上課,課程包括法治教育、性平教育,「有時候也會談一些原生家庭的影響。另外,如果是因為酒癮或藥癮而施暴,就要戒治。」皆是團體課程而非一對一。
「但困難就在法官的裁定。法官一旦裁定,等於認定對方就是加害人、貼標籤,但有些案件是相互施暴。另外,法官也不確定給加害人上課是否真的有效,所以裁定時會比較謹慎。」沈瓊桃說,因此近年學者們一直呼籲將「家暴加害人」改為較中性的「家暴相對人」,避免標籤化。
課程時數也是難題。沈瓊桃說,國外曾有研究計畫,讓家暴相對人上1年52週的課程後,確實有「顯著效果」,但顯著效果又分低度、中度、高度,研究發現僅有低度的顯著效果。她說,何況台灣只上3個月的課(每週一次2小時),「要改變行為模式是很不容易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外上完1年的課,才有低度成效。」
受創成長 暴力代間傳遞
位在台南的耶底底亞家庭關顧協會,正是協助家暴相對人的團體,在此任職近十年的社工彭若昕也說:「人的『認知』不是輕易就能改變的,何況有些資源少的縣市,甚至只上3小時或6小時的課。」
一個令人傷心的觀察是,這些所謂施暴者,約有七至八成,在幼時成長經歷中也是受暴者。「他們常遇到嚴重的攻擊,被不明白的責打,有些人就說他被吊起來打,甚至被關在狗籠。他們的背景就沒有那種經驗跟技巧,可以知道處理事情不是只能用暴力。這些人帶著創傷長大,進入他自己新的家庭後,製造新的創傷出來,就是『暴力代間傳遞』,他成長過程中看到他爸爸如何當爸爸,他就變成那樣的爸爸。也有些人是不想成為他爸爸的樣貌,但不知道為什麼就發展成他爸爸的樣貌。」
儘管課程時數遠遠不足,彭若昕還是看到一些可能性,「家暴相對人來上課時,一開始通常很不甘願、生氣,但通常上了6、7次,大概快2個月時,會感覺到他沒那麼排斥了。我們會教一些非暴力溝通技巧,可能他們也覺得不錯。我們也會透過談話,了解他為什麼會做這樣的事。」
彭若昕也說,目前不論通報家暴或聲請保護令,處理方式皆是將雙方當事人分開,耶底底亞協會的成立正起因於此,「我們是由一群老師在2014年創立,大部分是社工師,他們以前一直在做被害人服務,做了十幾、二十年,可是後來發現,那另一個角色呢?只協助被害人,沒有人知道相對人那邊到底發生什麼事。而且被害人基於各種考量,不一定會離開相對人,可能還是繼續留在那個暴力環境裡面。如果只協助被害人,問題就永遠停在那裡。」
「保護令當然是要分開,可是後續的協助,應該讓他們有機會對話。案件要一起看,這是一個關係的議題,而不是切開。如果只處理一端,案件就close掉,可是他們的身心狀態並沒有調整,認知也沒有改變,那麼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或進入下一段關係時,一樣圍繞在暴力模式。」
彭若昕接觸過各式各樣的家暴相對人,其中,「經濟壓力是很常見的成因,我們的服務對象大概有三到四成,是臨時工、或資源回收、或外送,就是只能領到基本薪資這種,有的人甚至不知道下一頓飯在哪裡。現在又通膨,開銷越來越大,但他們的能力沒辦法達到生活需求時,他們也不敢求助,覺得應該要自己撐起來,不能讓人覺得他是沒有擔當、沒有責任感的人。種種困境讓他卡住了,如果又沒有一個情緒出口,他的視野可能只剩下指責太太,或相互指責,衝突就一直衍生。」
他描述的,幾乎恰是阿豪的狀態。每當阿豪還不出貸款,被催繳時,只能找弟弟阿正借錢,阿正對我們說,哥哥陸陸續續向他借了共4萬多元,但他自己也要養家,實在無力,「所以最後哥哥才去辦手機貸款,就是越借越多。哥哥走後,我們接到很多催繳電話,才發現怎麼這段期間借那麼多錢。一共應該有50萬元左右。」
不只阿豪,每次一缺錢,小晴也得想辦法,她就在法庭上提過,為了繳小孩學費、註冊費,她將自己的保險解約,也常找母親求援。小晴的律師則提供小晴與母親的line對話,顯示母女對話大部分都是小晴向母親借錢,有時3,000元、有時5,000元、有時1萬元,平均隔1、2個月會借一次。母親本人則在檢察官詢問時表示,小晴向她借的錢,一年加起來大概1、20萬元。
債務膨脹 逞強不敢求助
彭若昕說,若牽涉到債務,家暴相對人的絕望感往往更深,「覺得再怎樣努力都沒有辦法,其實現在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還是有一些可能性,可是這些人的經濟狀況會這樣,通常他就是在資訊上沒那麼完整。還有,他們會逞強覺得『我可以』,可是實際上他沒有辦法。」
「我們的經驗是,大家都需要出口,你撐不下去時,找人協助你,不一定能解決難題,但是大家一起想的過程中,壓力卸掉、分散了,把卡住的齒輪重新轉動,發展性可能就不同,你可能有機會把視野打開,做不同的選擇。」
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律師林永頌正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催生者之一,協助債務人已十多年之久。他得知阿豪的案件,很快換算,「今年2026年,非直轄市的台灣縣市,每人基本生活費是1萬8,000多元,乘以5個人,還不算撫養媽媽,你要賺到9萬元,所以根本不會有餘額還錢,就需要再去借錢來還錢,但借了更還不了。尤其以他的條件,銀行可能也不會借他。借款利息一定不低,變成陷阱式的債務,飲鴆止渴。」
林永頌說,以阿豪的狀態,即使去債務協商也還不了,「他的收入扣掉基本生活費(9萬元),根本入不敷出,法律上應該走『清算』,可是一般人通常不知道有這條路可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分為更生、清算,更生是債務打折,分6年償還,且停止計息;清算則是債務人根本無力還款時,可清算債務人的所有資產(含房子等),用來還給債權人,債務則免除。不過,這些需要法官來判斷,要跑法院,一般人不懂。林永頌便是與其他幾位法扶律師,協助走投無路的債務人走司法程序。若阿豪在負債之初就知道可求助,一切可能完全不同。
林永頌很感慨:「他們生了3個小孩,對社會是有貢獻的,我們出生率這麼低。但他們的負擔很重,要照顧3個小孩,太太也不可能出去工作,尤其三個都是兒子,活動力更強。如果又要照顧婆婆,太太的壓力是爆表的。宏觀來看,社會支持體系是有問題的,我們不是要鼓勵大家生小孩嗎?」
林永頌並提到,近年台股大漲,台灣經濟成長率也高達11、12%,「科技業很好,當然是好事,可是社會上還是有一些人,基於行業類別、或能力,他沒辦法跟上,就會有『相對剝奪感』,當然不是說把科技業的錢都拿給他,但要適度保障這些『相對貧窮』的人,他們也是不得已,有些人就是能力沒那麼好、或者家人生病、或者要養小孩。」所謂K型社會,一些人暴富,另一些人迅速跌至貧窮。
原生家庭 觸發悲觀情緒
沒有減壓閥,沒有安全閥。壓力持續衝高。
去年8月的那個深夜,小晴與3個小孩在臥房準備睡覺,先生走來,心情不好,開始罵人,接著,拿起小孩的水壺往小晴後方砸去,砸到牆壁。小晴打開抽屜,拿出那把水果刀。
她曾在法庭上解釋為何去年4、5月開始拿刀。當國民法官問小晴:「妳為什麼拿刀?」小晴答:「我要防禦,我不知道他又要對我做什麼,怕他又要掐我脖子。他常常會暴力,我會恐懼,小孩也會恐懼。」在家暴的風險層級評估上,脖子以上的攻擊確實風險極高。
那夜,小晴又拿出水果刀。「我當下沒有要攻擊他的意思,是他講到後面…那些(難聽髒話)我不方便在法庭講。」小晴被激怒,拿刀朝著阿豪耳朵的方向劃了一刀。阿豪更加怒極,小晴說:「他繼續一直說:『我看妳一個女人也不敢對我怎樣。』『今天看是妳死還是我死』。」小晴最後失去理智,往阿豪胸口刺下。
依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的鑑定報告,小晴是「憂鬱症合併邊緣智力」,智力為78,「容易誤判」。依魏氏智力鑑定,低於70屬智能不足,70至90屬邊緣智力障礙。至於憂鬱症,據小晴自己的說法,20歲那年父母離婚後開始有症狀。「我覺得父母離婚是我害的,父母像仇人一樣。」
她提到父母,是在審判的最後,「我爸有憂鬱傾向,一直叫我們拉媽媽回來。爸媽本來一起開麵店,但爸爸回家喝高粱之後,講話會比較大聲,有一次也對我大聲。但他沒有動手打過我耶。」小晴言語間似乎頗維護父親,只是,從這些隱晦描述看來,父親似乎會對家人言語暴力,只是對象並非小晴。
諮商心理師解景然曾經擔任多年社工,工作項目與家暴相關,他就談到,國外曾有研究,家庭暴力的加害者中,約有七成在成長歷程中曾是受害者;至於家暴的受害者中,高達七至八成,成長歷程中就曾經是受害者,包含目睹。意即,若欠缺協助,施暴有可能會複製,受暴亦然。
「目睹兒、或小時候受虐,他不會覺得是爸爸做過頭,會覺得是自己不好,把所有錯誤往自己身上歸因,變成低自我價值、低自尊。他不太會覺得用暴力是不對的。如果沒有獲得協助,他到了新的家庭,如果又面對暴力,一開始他會先去討好,直到他的情感界線被踩到爆發,可能就變成反撲式暴力。」
解景然並說,家暴的模式複雜多樣,近年夫妻互控的比例確實有增加,通常是情境衝突,「可能生了小孩,或經濟困難,月底要繳很多錢,才會開始衝突,就要去學習怎麼面對下一次的壓力情境。不過這件案子也許不是典型的相互施暴,看起來女方可能是反擊。」
阿豪在不發脾氣的時候,努力賺錢養家。小晴在犯案之前,又是什麼模樣?點開小晴的臉書,大頭貼有多張她與小孩合照、或小孩照片,曾有一張是圖卡,寫著張愛玲的名句:「你問我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換這張頭貼的日期是2021年。更早之前還有一張圖卡,寫著「我是個精緻的情緒瘋子」。
她的貼文極少,且大多鎖友,少數看得到的公開貼文,皆是轉貼,多與婚姻或子女教導有關。還有一則幾年前轉貼的圖卡,這樣寫著:「原生家庭最可怕的不是貧窮本身,而是原生家庭所觸發的自卑人格與悲觀情緒。當父母跟孩子訴苦抱怨的時候,本質是將自己的焦慮、恐懼、委屈、憤怒都發洩在孩子身上,孩子就會不自已的背負起這些苦難,他們要讓父母幸福。可現實是,孩子什麼都做不了,只能在『我應該解決所有問題』和『我什麼都做不了』的狂躁和抑鬱中來回擺蕩。」
城鄉差距 社工資源不足
看來,不只阿豪脾氣暴躁,阿豪弟弟阿正形容小晴的情緒也不是很穩定,並非無的放矢。不過,在阿豪的暴力之下,小晴究竟是單純反擊,或與阿豪互相施暴、但阿豪的施暴嚴重許多?已難再查證。但,若小晴當初願意接受安置,若制度更周全一些,阿豪也能受協助,也許他們都有機會避開致命的悲劇。
暴力這一題,情緒管理是一大關鍵。台大社工系系主任沈瓊桃就感嘆:「學校都沒有教我們啊。不過教育部去年有宣布,以後中、小學要上『社會情緒學習』的課程,包括自我覺察、情緒管理、壓力管理、憤怒調適,以及憂鬱時怎麼排解,可能是現在學生霸凌、自殺的問題,不得不推動,但這種課程國外已經很多年。」
耶底底亞家庭關顧協會社工彭若昕也說,他們給家暴相對人的課程內容,就包括情緒管理。可惜,資源實在不多,而且有城鄉差距,更涉及分配,多用於協助被害人,至於家暴的關鍵—家暴相對人,以台南市為例,2025年聲請保護令的案件共2,000多件,但協助家暴相對人的社工,全台南一共僅4位。
彭若昕並感慨,通常家暴案件來到社工手中時,已是一段關係的末期。「滿多無力的地方,因為他已經進入一個能量低到沒有想再往改善的方向走,我們想把他拉起來,沒那麼簡單。如果可以早點理解他為什麼會這樣,讓他知道可能有不同的方式去降低壓力,早點拉起來,做風險預防,有可能避免發展到後面不可收拾的狀態。」
放棄上訴 罕見一審定讞
仍舊最不幸地發展到不可收拾的狀態。案發後,3個小孩由社會局安置,小晴被判7年。通常,重大刑案會上訴到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但,最後不只檢方沒上訴,小晴與律師也沒有。依法,若檢方沒上訴,但小晴上訴,那麼二審有機會改判得較輕,最重也不過與一審一樣,不能判更重。意即,小晴放棄了判得更輕的機會。案件就這樣罕見地停在一審,定讞了。
記者詢問小晴的辯護律師,律師簡短回覆:「她本人接受判決結果,沒有想要上訴。」
回到審判的最後,法官問小晴,若未來出獄,回歸社會,想做什麼?小晴始終繃著的臉部線條終於鬆開,「我高職畢業,19歲開始做美容美髮,老闆娘對我很好耶!教我洗頭,我很開心,很感謝她。我有通過丙級考試,可以當助理。乙級考試很貴,要1萬多元(就沒去考)。我做很久,第一間3年,第二間也3年。如果以後出去,我想把我喜歡的運用出來,也想學美甲。」
她又提到,爸爸家沒有冷氣,總是好熱,「(出獄後)我要趕快看報紙找工作,賺錢買冷氣!」沒冷氣這件事,她在法庭上至少說了2、3次,包括為什麼遭家暴卻仍不喜歡搬回娘家,除了不想家庭破裂,也因為阿豪家有冷氣,爸爸家沒有。如此瑣碎,卻又如此真實。冷氣、乙級考試很貴…字字句句都令人想到律師林永頌的那句「相對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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