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三隊破獲一家知名電腦公司經營兩岸地下匯兌。(刑事局提供)
鏡週刊2026.08.11 15:40 臺北時間

知名電腦公司成兩岸「地下銀行」 主嫌4年經手2.6億擁豪車、房產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三隊日前破獲一起吸金詐騙案,在追查金流時意外發現部分贓款竟流入國內一家知名連鎖電腦公司。經查,這家公司在全台擁有7間實體門市,包括雙北、桃園、台中、彰化及高雄;社群網站擁有高達3.4萬名粉絲,於是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調查,該電腦公司人員平時經營兩岸電腦零件買賣,為將在中國賺取的盈利化暗為明、變現回台,非法經營兩岸地下匯兌,私下提供有人民幣需求者進行兌換。

專案小組追查,主嫌沈男為擴大服務,更將大本營直接設在自家的全台7間門市,夥同鄭姓、楊姓、張姓、薛姓、王姓、沈姓嫌犯等6人充當「匯兌專員」,在門市內提供點鈔、面交服務,經清查相關電子紀錄,發現該電腦公司自2021年起,開始「斜槓」經營地下匯兌,4年來經手的非法匯兌總收入竟高達2.6億餘元,其中主嫌沈男不僅開名車、住豪宅,還擁有22筆不動產。

專案小組於去年12月4日,兵分多路搜索該台北市南港區、新北市樹林區及土城區、桃園市中壢區、台中市南區、彰化縣大村鄉及員林市、高雄市新興區等門市及嫌犯住所,並現場查扣873萬餘元、手機、存摺、電腦等贓證物。專案小組針對沈嫌名下不動產聲請扣押裁定,並全數獲准,全案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嚴正呼籲,地下匯兌是不法分子或詐騙集團常利用的洗錢管道,許多業者可能以為僅順便幫客戶、同行調度資金(如兩岸貿易賺取差價、代購等),但只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下替不特定人辦理資金異地移轉或兌換,就已經違反《銀行法》第29條相關規定,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罪。民眾切勿貪圖便利、便宜而透過地下匯兌管道進行匯兌,並鼓勵發現非法業者積極向警方檢舉,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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