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圖)一審判7年。(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2026.08.11 12:00 臺北時間

快訊/法院認證!涉反滲透法、地下匯兌 中配徐春鶯一審判7年

民眾黨前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涉違反滲透法、地下匯兌等罪遭起訴,今日一審判決出爐,她犯反滲透法、銀行法等5罪合併判處應執行7年徒刑。

徐春鶯涉嫌長期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等人建立聯繫管道,彙報國內狀況,並依指示替大選中替候選人宣傳、站台、亮相造勢,涉犯反滲透法。

另外,徐春鶯透過地下匯兌賺價差,匯兌金額新台幣2千8百萬元,犯罪所得新台幣24萬7,969 元等,還有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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