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去年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對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在自家社區大樓發生激烈爭吵,女方情緒激動下拉扯男友的圍巾12秒,男友摔倒、後腦撞地一度昏迷,然而警消到場後他隨即恢復意識,不願就醫,未料隔日當天深夜卻又再陷昏迷,緊急送醫搶救,隔日下午宣告不治。
鏡週刊2026.07.04 12:00 臺北時間
酒店經理「怒扯圍巾12秒」害撞頭 男友隔天昏迷身亡!她淚崩「不是故意的」判決出爐
- 記者|鏡週刊
據報,一名擔任酒店經理的59歲馬姓女子和63歲林姓男子是情侶關係,兩人在台中東區一處社區同居多年。去年2月9日晚間8點多,兩人在社區大樓一樓發生激烈口角,期間馬女勒住林男脖子上的圍巾12秒,林男呼吸受阻、向後仰倒,後腦杓重摔地面,一度昏迷。
社區保全急忙報案,警消趕抵現場時林男恢復意識,表示不願就醫也不需要協助,隨後在馬女陪同下樓上回到住處休息。
未料林男的傷勢正悄悄惡化,晚間11點多,馬女赫然發現枕邊的林男又陷入昏迷,怎麼叫都叫不醒,急忙請警衛協助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然而林男最終仍因顱骨與頸椎骨折、嚴重顱內出血及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隔日下午4點宣告不治。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認定馬女拉扯圍巾的動作導致憾事發生,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將馬女起訴。台中地院原本計畫安排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然而林男家屬並不打算向馬女提告,甚至向法院表示能體會馬女多年來照顧林男的辛苦,不願向馬女求償,台中地院將本案轉軌一般程序審理。
馬女審理期間落淚坦承犯行,並透露當天其實林男已經酗酒兩三天,一直盧不停,她才一時情緒失控、失手犯案,強調自己「真的不是故意的」。台中地院審理後,3日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判處馬女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相關文章
2026世足/總統1:0打敗阿根廷夢碎!維德角延長賽烏龍球 衛冕軍阿根廷3:2驚險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