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子小美(皆化名)因為手頭緊,跟男子阿國借了10萬元,原本談好用性服務來抵債,不料阿國事後不斷追加不當條款,更在債務清償認知產生分歧時,透過恐嚇手段強迫小美配合。
鏡週刊2026.06.13 13:20 臺北時間
借據含變態肉償條款!台中女借錢慘遭假律師性侵又勒索 噁男判決出爐
- 記者|鏡週刊
男子如何威脅她?
據檢警調查,阿國在2023年6月不僅威脅要向小美家人抖出一切,還冒充律師謊稱她違約,必須再賠30萬元,揚言要提告。小美因恐懼名節毀損,在強大心理壓力下於同年7月間被迫與阿國發生3次性行為,且被阿國錄影留存。
法院審理時男子辯詞?
法院審理時,阿國辯稱一切合意,但法官從借據內容發現諸多剝削條款,包含「每2個月過夜1次」、「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相和錄影」等離譜內容,認定阿國是利用債務地位與恐嚇手段,讓小美心生畏懼、失去選擇權。最終被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國有期徒刑10年,二、三審上訴皆被駁回定讞。
判決結果?
針對民事求償,小美主張身心受創,要求賠償醫療費與精神撫慰金共200萬580元。法院衡量案情與受害程度後,判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加上醫療費,總計需賠100萬580元,民事訴訟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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