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昨(18)日獨家報導國立台灣戲曲學院老師,在高職部的期中考及期末考護航學生作弊,有老師在第一時間向學生通風報信「教務處會來巡堂抓作弊」,有學生想藉由「拉下窗簾」、規避巡堂,甚至有老師發現巡堂人員接近教室,就故意咳嗽示警。還有老師對作弊「小抄」視若無睹,甚至還故意離場裝水、製造空檔,讓學生用手機傳送答案,種種護航手法令人瞠目結舌。

作弊群組早在2024年6月27日就已創建。讀者提供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昨(18)日透過官網澄清,「任何涉及考試舞弊之行為(如抄襲、傳遞答案或使用電子通訊舞弊),最重將處以記大過處分。學校將持續加強誠信教育與考試倫理宣導,導正學生價值觀,維護校園考試公平及學生受教權益。(粗字體為校方說法)
本刊調查,校方稱涉及考試舞弊之行為,最重以記大過處分!問題是記支大過,對那些涉案學生根本不痛不癢,1支大過也完全不影響畢業及直升門檻!
據本刊掌握的學生錄音檔中,學生狂言:「大過都能銷」、「沒銷過還不是能直升」!可見學生對作弊一事根本不怕抓,有記大過等於沒記,校方發現考試期間違規作弊,不是應包含該科測驗不予計分嗎?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應嚴懲作弊學生,撤銷直升資格。翻攝googlemaps
根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高職部以下學生考試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並依學校學生獎懲規定懲處。
(一)在文具、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有關文字或符號。
(二)桌面上留有字跡,而與該科考試內容相關。
(三)抄襲、傳遞或交換答案。
(四)以自誦、相互交談、暗號或故意作聲告人答案。
(五)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經制止後仍再犯者。
(六)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
(七)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八)集體舞弊行為。
(九)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十)擅自移動座位或交換座位。
(十一)不按時繳回試卷或將答案卷、卡攜出試場外。(十二)夾帶或偷看書籍及蓄意舞弊。
(十三)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經制止仍再犯者。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是臺灣傳統戲曲重點發展學校。翻攝台灣戲曲學院臉書
依學生在作弊群組中的對話內容,這段期間的舞弊行為,不只影響到直升資格,更影響到全班同學權益,因為每學期的班級前三名獎項及獎學金申請資格,都須看段考成績,但長期舞弊的情況,已造成名次、獲獎的公平性都可能有嚴重缺失,不只直升學院部資格在調查後應決定是否取消,連班排、校排的獎學金等,都應重新審查調查。
吹哨者家長認為,若調查屬實,懲處會連帶影響畢業獎項的頒發,須慎重處理面對;若如校方聲明中所提到的「直升作業成績已結算完畢、且直升已完成報到」等藉口,此說法等於把直升當作免死金牌!校方不把這些嚴重違規行為查清楚,加以嚴懲並撤銷直升資格,卻縱容他們升上大學部繼續為非作歹,會讓全體同學權益嚴重受損!
校方否認有考試包庇作弊情事,但家長提供證據打臉校方說法。讀者提供
試問全台辛勞繳稅的人民,能接受國家每年撥款5億元公帑,卻是供養出一群在考場集體作弊、老師帶頭護航的『作弊集團』嗎?這種拿人民納稅錢換來的『一百分』與『直升資格』,簡直是教育史上最荒謬的笑話!政府公務預算管理已嚴重失能、失當!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屬於教育部直轄的國立學校,為全國唯一10年、7年一貫制之傳統戲曲學校,高職(含)以下學生入學後均享有公費待遇,公費項目含學費、雜費、伙食費、書籍費、制服費。經升部評鑑通過可直升高中及四技部,還有獎學金制度。
家長批評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只注重術科,忽略人格教育。翻攝台灣戲曲學院臉書
該校經費來源高度仰賴國家預算,115年度預算總收入中,其中政府補助約5.1億元,占比超過85%。這已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長期、有組織地透過舞弊手段獲取升學優勢,已嚴重損害國家藝術教育的選才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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