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林宸佑涉3重罪遭求處重刑。(翻攝林宸佑臉書)
鏡週刊2026.05.07 21:40 臺北時間

「馬德」林宸佑涉3重罪遭求處重刑! 移審地院裁定續押禁見

中天主播兼記者「馬德」林宸佑涉收中資、操控輿論等,橋頭地檢署昨(6)日偵查終結,向法院求處合計17年有期徒刑。林宸佑在今天移審橋頭地院,法院裁定連同林宸佑共6名在押被告,全數續押並禁見。

本刊先前披露,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自甘擔任白手套,利用名下帳戶匯款行賄台灣國軍官士兵,還竊取空軍作戰指揮部、海軍陸戰隊、陸軍航特部等作戰機密,甚至有人僅為18萬元酬勞,出賣攻擊型無人機機密;檢調追查金流發現,經泰達幣轉換而來的資金,就曾由馬德擔任「水房」轉出。

橋頭地檢署昨天依反滲透法、洗錢及行賄等3項重罪起訴,向法院求處合計17年有期徒刑。橋頭地院今天表示,被告林宸佑等7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今日向橋頭地院提起公訴,並就偵查中之在押被告林宸佑,以及5名軍人,共6名被告移審本院。法官考量本案涉及公務國安機密,故採不公開訊問。

橋頭地院表示,林宸佑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共同交付賄賂罪、違反洗錢防制法、反滲透法等罪,嫌疑重大,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即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外,被告5名現役或退役軍人,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收受賄賂罪、違反國家安全法、刑法之洩密等罪,嫌疑重大,其中所涉犯期約、收受賄賂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均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均自即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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