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案二審宣判,判處吳子嘉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2026.04.09 15:20 臺北時間

造謠蘇貞昌陳時中「買疫苗貪1億美金」判刑8月定讞 吳子嘉:欣然接受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於BNT疫苗採購案中「A了1億美金(約新台幣32億元)」,遭2人提告加重誹謗。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二審宣判,認定吳子嘉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吳子嘉並於受訪時表示對判決結果「欣然接受」。

這起爭議源於2022年至2023年間,吳子嘉多次在YouTube節目《董事長開講》及電視直播中,抨擊蘇貞昌政府與陳時中在採購合約中獲取不法利益,甚至以「貪污犯」、「不要臉到了極點」等激烈言詞指責。

儘管吳子嘉在審理期間辯稱其消息來源是上海復星公司在台代表王秉豐,並強調自己有經過查證,但檢方調查發現,該消息僅屬傳聞,且與事實不符,認定吳子嘉僅憑片面資訊便發表嚴重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行為顯屬輕率。

吳子嘉疫苗案判決結果為何?

針對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原依誹謗罪判處吳子嘉6個月徒刑,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4個月,合併應執行8個月,得易科罰金。今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裁定駁回上訴,全案不得再上訴。然而,這項刑事定讞也代表法院正式認定其指控為不實言論。

蘇貞昌、陳時中向吳子嘉求償多少錢?

除了面臨刑事刑責,吳子嘉還需承擔沉重的民事賠償責任。蘇貞昌與陳時中分別對其提起1,000萬元的民事求償。在蘇貞昌部分,法院已判決吳子嘉須賠償90萬元確定。至於陳時中求償的部分,一審曾判賠300萬元,二審則改判賠200萬元;該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審理中。

檢方與法院的調查報告均明確指出,所謂「A了1億美金」的說法並無證據支持。調查發現,衛福部並未透過香港雅各臣公司與BNT成立合約,也無從產生1億美元價差。法院認為,吳子嘉身為資深媒體人,在未取得客觀依據的情況下,捨棄評價性的政策批評,轉而發表具體事實的貪污指控,且未能證明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必須負起法律責任。雖然法院考量其評論初衷與公共事務有關,但言論內容與客觀事實落差過大,仍構成違法行為。

判決結果出爐後,團購電商名人「486 先生」陳延昶隨即在社群平台發聲。他針對吳子嘉被判刑8個月一事評論指出,刑期超過6個月後,基本上入獄服刑的機會非常大,除非申請社會勞動。陳延昶在貼文最後更補上「真的是活該」5個字,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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