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分局25歲黃姓女偵查佐,去年底在社群發文揚言對盧秀燕開槍,被檢方依恐嚇公眾罪起訴,一路被羈押至今,期間黃父一度出面指控女兒遭上司霸凌,才導致身心崩潰,不過分局否認相關指控。因羈押期將屆,台中地院昨(3/31)天開庭,認為黃女經3個月羈押,應已知所警惕,裁准20萬交保並境管。
社會2026.04.01 15:00 臺北時間
台中女警PO文揚言開槍盧秀燕 法院認羈押期應有警惕!20萬交保
- 記者|林婉珺
黃女去年12月先在LINE群組放話,要看隊上偵查隊副隊長「被誰開槍爆頭」,後續則在Threads發文,揚言「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文章還搭配遭毀損的盧秀燕人形立牌。
警方獲報後隨即將人拘提到案,黃女被中檢依恐嚇公眾罪起訴,並申請羈押獲准。黃女父親一度透過律師對外指控,女兒是因遭分局霸凌孤立致身心崩潰,不過,分局否認相關指控。黃女也在農曆年前提出抗告,最終遭駁回,一路羈押至今。
近日黃女羈押期將屆滿,台中地院3月31日開延押庭,法官認為,相關證據查扣在案,且黃女經偵查、審理時羈押逾3月,應知所警惕,反覆實施恐嚇危害等可能性已減低,裁准2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8月,以及限制住居。黃女須於2日下午5點前籌足保金,否則7日起將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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