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甘兆旭2度脫逃,前後躲了10年,最終遭判死刑,槍決伏法。(東森新聞提供)
鏡週刊2026.02.21 06:40 臺北時間

脫逃大王終伏法1/獨居碉堡成肉票囚禁棄屍地 他遭判極刑卻逃死十年

1987年1月,台北市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表示程姓妻子開車送孩子上學之後人間蒸發,後來接到一通陌生男子來電,聲稱程女在他手中,要求支付贖金,卻始終拒絕讓程女接聽電話。因程女住在安和路一帶,平日駕駛高級進口車,生活優渥,警方懷疑她可能遭歹徒盯上綁架,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專案小組一方面請家屬依指示與歹徒周旋,爭取時間,另一方面比對勒贖電話的內容,隨著多次通話,警方逐漸掌握歹徒的說話特徵,經討價還價,家屬與歹徒談妥,會將120萬元贖金匯到歹徒指定的銀行,確認後,警方隨即通報銀行主管配合,並在分行部署警力,準備要收網逮人。

不久後,一名男子前往銀行準備領取贖金,埋伏員警一擁而上將其逮捕,並查出他是前科累累的甘兆旭,曾經涉及多起竊盜、恐嚇與勒索案件,警方進一步比對他與勒贖電話的聲音,確認高度相符,隨即將人帶回偵訊。

由於警方從甘男身上查獲程女的物品,罪證確鑿,甘男坦承犯案,供稱將程女囚禁在桃園龜山一處廢棄碉堡,警方押解他前往搜索,最後發現程女的屍體,她的手腳有束縛的痕跡,身上有刀傷,頸部則有勒痕。現場跡證顯示,甘男殺人後曾對程女潑灑汽油,試圖焚屍滅證。

甘兆旭(左)2度脫逃後,又寄爆裂物恐嚇美容集團,遭警方循線逮捕。(東森新聞提供)

甘兆旭供稱,他因缺錢花用,在台北市大安區隨機尋找勒索目標,發現駕駛高級轎車的程女獨自行動,經過一段時間觀察,掌握行蹤後,趁她開車回住家停車場前,持刀脅迫程女讓他上車,接著將她連人帶車擄走。

不過,持刀挾持過程中,甘男用力過猛,導致程女受傷,甘男因為擔心被人發現,索性在碉堡中將她勒斃,並企圖在廢棄碉堡內焚屍滅跡。警方清查甘男的背景時,發現他19歲開始就在龜山地區的廢棄碉堡內生活,前後長達15年之久,因碉堡位置偏僻、人煙罕至,外人難以察覺,警方研判,這也是他選擇將被害人帶往該處囚禁的重要原因。

案件偵破後,甘兆旭被依擄人勒贖殺人罪起訴,一審遭判死刑,不過,這起命案並未隨著判決落幕,因為甘男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竟然二度脫逃,甚至還一度逍遙法外長達8年之久,被稱為脫逃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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