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政大新聞、企管雙學士學位的溫姓替代役男,1月25日凌晨,被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浚丟包在新北市台64高架快速道路上,後遭4車衝撞輾斃。第一時間,林宇浚供稱溫男狂踢椅背,雙方口角,溫男要求下車,才發生憾事,檢方採信林的說詞,諭令5萬元交保。
鏡週刊2026.02.03 05:40 臺北時間
丟包害命狠運將/替代役男慘死高架橋 還原司機暴怒致命12分鐘
- 記者|鏡週刊
由於林宇浚宣稱死者「發酒瘋、踹車門及椅背」,網友隨著風向,一面倒指責溫男喝酒鬧事、害死自己,也認為司機碰到奧客非常倒楣。但幾天後,案情逆轉,警方還原林宇浚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溫男全程沒說話,並無跟司機發生口角,也沒有要求下車,反而是被司機趕下車,死得不明不白!
行車紀錄器顯示,當天凌晨2點07分,溫男從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上車後,全程未發一語,直到第11分鐘,車內突然出現「叩、叩、叩」的聲響,疑似溫男碰到椅背,這時林宇浚出聲說:「不要用腳頂椅背,人不舒服可以斜躺,在後座休息。」但溫男依舊沒說話,短暫安靜後,林突然在第12分鐘大爆發。
林宇浚大聲喝斥溫男:「你給我下車!」凌晨2點19分,行車紀錄器錄到2次開關車門的聲音,接著林開車繼續往前行駛,1分鐘之後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說有人倒在快速道路上。
本刊調查,溫男當時已醉到不省人事,下車後直接趴在車道上,林宇浚明知凌晨的快速道路十分危險,隨時會有車輛高速駛來,極可能撞死溫男,就算把對方趕下車,也應把車停在現場、開啟閃光燈,避免其他車追撞,但林卻不顧溫男死活,直接駛離,後來為了規避刑責才打電話報案。
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林冠佑指出,林宇浚的行為已涉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依法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林宇浚說謊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承辦檢察官為亡羊補牢,再次傳喚偵訊後,將林的保釋金提高為20萬元,但未向法院聲請羈押,也未限制出境。不過,人命關天,涉犯又是重罪,加上林第1次應訊明顯說謊,和行車紀錄器大不同,已構成羈押要件,檢方對林的強制處分是否過輕?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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