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婦產科權威醫師陳思原涉嫌性騷擾,監察院12日通過彈劾。
鏡週刊2025.12.13 15:00 臺北時間

台大狼醫強抱、摸臀、逼聽歌及夜跑 陳思原彈劾文曝光

台大婦產科權威陳思原遭控性騷擾多名女下屬女醫師,監察院昨(12日)通過彈劾。調查揭露,陳思原利用職涯指導與餐敘機會,對女醫師擁抱、親手並觸摸私密部位,更荒唐要求被害女醫師穿短裙、陪聽歌及夜跑。雖陳思原辯稱不記得,但監院採信被害人提供的錄音鐵證與指證,認定陳思原構成權勢性騷擾且情節重大,予以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究責。陳思原事發後已自台大離職。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代號「甲女」的女住院醫師,在2023年間成為陳思原下手的對象。陳思原利用他身為部門主管的權力,刻意挑選甲女單獨在辦公室值班的假日,以「討論未來職涯發展」這類讓年輕醫師難以拒絕的理由,製造兩人獨處的機會。在辦公室內的交談過程中,陳思原先是藉機觸碰、親吻甲女的手部,試探其底線;隨後在談話結束之際,趁甲女不及抗拒,突然對她強行擁抱。這一連串逾越分際的肢體接觸,讓甲女陷入極度的驚嚇、害怕與不舒服之中,事後甚至必須自行至院外尋求心理諮商協助,以處理內心的創傷。

甲女在受害後,身心狀態處於高度戒備。根據調查指出,甲女在案發後的假日若需單獨值班,為了避免再次遭遇陳思原的騷擾,被迫採取極端的自保措施。她會將辦公室門反鎖,若聽到敲門聲則假裝沒聽到;若陳思原透過通訊軟體聯繫,她則會緊急傳訊息請求其他同仁到場陪同,才敢開啟房門。儘管甲女後來已完成婦產科專科醫師考試,但因陳思原在醫界的影響力巨大,她仍深感恐懼,擔心事件一旦發酵,將會對其未來的職涯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此在調查初期長期隱忍,不敢輕易聲張。

另一名被害人「壬女」的遭遇,則揭露了陳思原如何將「權勢」與「性騷擾」緊密掛鉤。陳思原不僅是壬女申請住院醫師時的面試官,更是其入職後的直屬主管。利用這層不對等的指導關係,陳思原多次邀約壬女進行非公務性質的活動,包括吃飯、爬山及夜間慢跑,並在這些場合中對壬女朗誦情詩或唱歌。在肢體侵犯方面,壬女指控陳思原多次利用機會伸出鹹豬手。例如在2022年某日,當壬女跟診結束準備離開診間時,陳思原從後方觸摸她腰部、臀部及大腿;另一次在用餐期間,陳思原堅持坐在壬女隔壁,並在席間觸摸她大腿;甚至在餐敘結束後,還不斷伸手觸摸壬女臀部進行騷擾。

監察院在調查中取得了一份2024年2月的關鍵錄音檔,內容赤裸呈現了陳思原如何以職涯前途作為利誘與威脅的工具。在錄音中,陳思原先是她侵犯女醫師的觸摸行為辯稱是「情不自禁」,並向壬女保證後續聚會不會再犯,甚至詢問能否坐在對面以避免行為發生。然而,隨後他便將話題轉向權力交換,對壬女說出:「真的很欣賞你,而且我想要跟你繼續做研究」、「我一定投你第一名,只是你可能做半年我就得離開了」、「明年10月會卸任理事長,我就做到後年2月」、「真的很喜歡你,你是我最喜歡的學生」等語。

監察院認定,陳思原提及的「投你第一名」係指住院醫師及研修醫師的相關評核,而「卸任理事長」則點出其掌握專科醫師甄審大權的身分。這些言論無疑是在暗示壬女,若順從他心意,便能在考核與職涯上獲得優待,反之則可能面臨不確定的風險。

第三位被害人「癸女」所面臨的,則是言語上的羞辱與精神上的壓迫。調查發現,陳思原曾以極具物化女性的言詞,要求癸女在與醫師的私下聚會場合中,必須「戴隱形眼鏡、穿短裙、高跟鞋」,這種對外貌與穿著的無理要求,讓癸女感到被冒犯、不舒服及憤怒。

此外,陳思原將癸女視為滿足其個人表演欲的對象,多次在下班前前往癸女的工作場域,強迫癸女留下來聆聽他唱歌。在相處過程中,陳思原亦有觸碰癸女手部及背部等不當肢體接觸。為了躲避這種令人窒息的騷擾,癸女經常被迫提早離開工作崗位;然而,陳思原若未在辦公室見到癸女,便會不斷撥打電話追問其行蹤,確認其是否已下班,這種形同跟蹤騷擾的行徑,對癸女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壓力與負擔。

這三位被害人的經歷,共同指向了一個核心問題:陳思原在台大醫院及婦產科醫學會的高度權威。根據台大醫院規定,住院醫師的訓練、晉升及次專科研修,皆須經由部主任推薦及部務會議通過;而婦產科醫學會則受衛福部委託辦理專科醫師甄審。陳思原一手掌握了年輕醫師的「訓練權」與「證照權」,形成了封閉且難以撼動的權力結構。被害女醫師之所以在受害當下選擇隱忍,正是因為畏懼陳思原手中的權力,擔心一旦反抗或申訴,將導致長年投入的醫學訓練付諸流水,甚至在醫界遭到封殺。

面對監察院的約詢,陳思原對於指控採取了一貫的否認態度。他以「我不記得」、「沒有印象」等語回應,矢口否認有性騷擾情事。然而,監察院調查委員經由交叉比對被害人的證詞、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錄音檔案以及台大醫院內部的調查報告,認定被害人的指述具高度可信度,且彼此間的情節與模式具有一致性,足以證明陳思原確實利用職務之便,對多名女性下屬進行性騷擾。

此案台大醫院在接獲相關訊息後,於2024年初啟動調查,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於同年5月1日決議性騷擾成立。然而,當案件移送至台大校級教評會審議時,校方一度以「資料不完備」為由將案件退回,未能在第一時間做出懲處,導致陳思原在調查期間仍保有教職身分。直至輿論壓力升高,陳思原才於同年9月主動辭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及台大醫學院教授職務。最終,台大校教評會於今年1月10日通過決議,將陳思原解聘,並管制3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監察院在彈劾案文中指出,陳思原身為國立大學教授及教學醫院部主任,本應為人師表、作育英才,卻未能嚴守分際,反而利用公務上之權勢與機會,對受他監督指揮的住院醫師伸出魔爪。他的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更嚴重敗壞醫界倫理與機關聲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重大。監察院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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