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3)日召開記者會,提到鞭刑與死刑的核心目的,就是讓犯罪者恐懼,建議將鞭刑適用於性侵、虐童等重大犯罪,「讓法令真正保護人民」。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po文表示,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比較好,新加坡治安靠的是教育,他也提到改革要用的是自己的頭腦,「不是用別人的身體。」
鏡週刊2025.12.04 15:20 臺北時間
藍委推性侵、虐童、詐騙用鞭刑嚇阻 鄭運鵬:改革不是用別人的身體
- 記者|鏡週刊
嚇阻詐騙、性侵、虐童犯罪? 藍委推鞭刑
洪孟楷昨天與許宇甄、蘇清泉、牛煦庭及羅智強等藍委召開記者會,台灣面對詐騙、性侵、虐童等犯罪問題,洪孟楷強調,鞭刑與死刑的核心目的,就是讓犯罪者恐懼,知道跨線就會付出代價,國家會替被害者討回公道。
洪孟楷提到,目前已要求法務部研議符合我國民情的嚴刑峻法,也積極跟專家學者來研議提出版本在下個會期進行充分討論,並考慮明年提出鞭刑公投,「讓國人清楚明白表態,是否在我國刑罰上,除原有刑責外再增加鞭刑,來嚇阻犯罪」,他再度強調,開宗明義是以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不會無限上綱。
鞭刑有效嚇阻犯罪? 鄭運鵬治安關鍵靠教育
對此,鄭運鵬於臉書po文,提出邏輯性思考,指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一人先來一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但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
鄭運鵬說道,人類的刑罰制度,從身體罰進化到現代剝奪自由罰是有道理的,「要用身體罰絕對不會是台灣民意代表的創見,有身體罰的古代治安也絕對不會比較好」,他補充說道,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比較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鄭運鵬認為,「改革要用的是自己的頭腦,不是用別人的身體。」他也呼籲大家思考看看,「刑罰下的特權,永遠不會是弱勢的那群人,而是制定制度的那群人,不要想著被打的都是壞人」,聰明的選民要想到的是,「遭遇冤獄如果是自己的親朋好友,被鞭刑後身體一輩子帶傷,要怎麼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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