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2025.10.13 13:00 臺北時間

《鏡週刊》聲明

記者|鏡週刊

針對黃國昌委員114年10月13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提問之發言內容,《鏡週刊》回應如下:

一、 鏡週刊是媒體,報導賴清德3天4度進出「台南市政府台北辦公室」的是記者,黃國昌你呢?對政敵進行「政治偵防」的是你,請不要再移花接木、飾詞狡辯,替政治人物留點格調。

二、 黃國昌的發言更證明《鏡週刊》踢爆不分藍綠白,只專注報導新聞。

三、 黃委員身為政治人物,本就不應「政媒兩棲」籌組狗仔隊,此為眾所皆知之事,請黃國昌不要錯誤類比,更不要持續用問題回答問題,凡事提《鏡週刊》,並不能轉移你組狗仔偷拍政敵的世紀醜聞。

本文為涉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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