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案,今天傳喚同案被告、木可公關公司登記負責人李文娟(右)作證。
鏡週刊 2025.09.23 21:20 臺北時間

李文娟爆哭拒答稱檢調很兇問案 北檢強力反擊批非事實

記者|鏡週刊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侵占政治獻金案,今天傳喚同案被告、木可公關公司登記負責人李文娟作證,不過,李女接受公訴檢察官詰問時,54次拒絕證言,還爆哭指控檢調用很兇的口氣質問,北檢表示,絕無此事,檢方詢問態度平和,李文娟也沒聲請勘驗光碟。

北檢說,檢調在偵查中訊問李文娟時,曾提示李文娟與柯文哲、許芷瑜、李文宗的對話紀錄,讓李文娟確認相關對話內容後,再行回答,訊問過程態度平和,辯護人全程在場,並無強暴、脅迫、威逼等不正訊問之情事。

況且李文娟及其辯護人於法院準備程序時,亦未主張遭受檢調不正訊問而否認其偵訊筆錄證據能力,更未聲請勘驗偵訊光碟,顯見其今日所稱偵查中訊問「很兇」等語並非事實。

不僅如此,檢察官追問木可公司與柯文哲、民眾黨之間的關係,包括資金誰提供、成立的目的、每月向柯彙報的用意為和、是否販售KP小物、有無代表木可和柯競選總部簽約、柯總部有沒有匯1,500萬元的肖像授權金給木可、提供帳戶的人是陳佩琪或是許芷瑜、誰保管柯競總的大小章等等,前後總共54個問題,李文娟都祭出「拒絕證言權」,表示拒絕回答。

律師黃帝穎也指出,李文娟被認為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儘管李文娟否認犯罪,但有三大關鍵事實將她與柯文哲共犯程度,包括:一、李文娟是否實際掌控木可公司?二、李文娟能否決策木可財務?三、李文娟對木可金流就柯文哲以肖像權授名義入私帳的450萬元決策或參與程度?

黃帝穎也表示,李文娟有權拒絕證言,以避免自證己罪,但也僅能避免自己做出偽證,無助柯文哲脫罪。他還提到,「法院可以直接引用李文娟偵查中證述,判定木可金流450萬元以肖像權名義入柯文哲私帳構成公益侵占罪。」並表示李文娟指控檢調很凶,但卻未依法以交互詰問來排除偵查中證述,法律上對柯文哲毫無幫助。

相關文章

衝撞館長健身房2/更一審法官輕判 理由出爐了

衝撞館長健身房/重罪更一翻盤輕判 失業男改依強制、毀損罪判4月、1年2月

木可負責人54次拒答助柯文哲 關鍵問題曝光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