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詐領助理費、假賣豪宅及竊占國土案,去年一審依貪汙罪判刑7年10月、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盜領的助理費108萬餘元沒收。台中高分院今(11)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對此,顏今日受訪表示,相信司法應公正、公開、公平,但從今日判決結果來看,不得不對台灣司法打上問號,未來仍會透過法律程序爭取清白。
《鏡報》報導,黃怡騰回應,考紀會接下來會先了解案情,同時注意到顏寬恒仍在喊冤、表態要上訴,顯示該案尚未確定,因此就等司法程序走完,若判決確定,會再根據具體案情定奪。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起訴前就遭停權,黃說明「先為停權處分」,只是臨時措施。《自由時報》則引述黃怡騰說法,指顏寬恒目前並未違反黨紀。
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8條規定,黨員涉犯貪汙罪,經法院裁定以高額保釋金具保、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得」由中央考紀會先行停止其黨權;依同規定第19條規定,黨員違反貪汙罪或瀆職罪,若經判決有罪確定者,將被處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的處分。
相關文章
顏寬恒詐領助理費/二審今宣判:維持一審原判 再加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