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後首次出庭,共識決的說法遭證人打臉。
鏡週刊 2025.09.09 12:00 臺北時間

柯文哲「共識決」當庭遭打臉 證人:主席忽視反對意見

記者|鏡週刊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交保後今(9日)首次出庭,針對他聲請傳喚的證人、前都委會委員徐國城進行詰問,要證明都委會通過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及驗證柯文哲主張京華城案是都委會「共識決」的說法,原本傳出徐是柯的「友性證人」,但徐今天打臉柯的共識決說法,指都委會是主席彭振聲決定通過,且證實彭振聲在京華城案忽視委員反對意見,徐的證詞對柯及彭振聲都相當不利,形同敵性證人,柯的律師原訂詰問1小時,僅45鐘即結束。

今天徐國城對柯文哲及彭振聲(已認罪坦承圖利京華城)最不利的證詞,是在柯的律師接著提出徐國城去年偵訊時表示「就京華城案,主席(彭振聲)做結論時忽視反對意見」徐國城今答「對」,律師再提出徐去年偵訊時證稱的「形同幫都委會主席(彭振聲)背書」,徐答「如果說主席逕自做決定,委員不會表示意見。」

徐國城今首先證稱,自己擔任台北市都委會委員時,他認為之前(京華城百貨商場球體建築)獲得的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就是一次性的保障」,對於京華城要在拆除球體商場後改建成京華廣場要求回復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徐國城說「那不是回復」,要符合相關的法律,不是在沒有任何條件下一次就直接把容積率拉上來,徐的第一段證詞即打臉沈慶京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永久保障的主張。

京華城案中,檢察官起訴認定,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執祕邵琇珮、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先讓都發局違法讓不是都更也非危老改建的京華城適用都更相關法律取得20%容積獎勵的「方案四」,送交都委會後,由彭振聲不顧委員反對意見,決定通過,柯文哲則是主張,都委會是共識決並沒有違法。

柯的律師問今詰徐國城,當時都委會是如何通過京華城容獎案,徐表示,主席(彭振聲)問大家有沒有意見後就通過,律師接著問「這就是共識決?」徐答稱,「這不是共識決,某種程度是主席決定」,徐國城也證稱,因為都委會提出京華城容獎案方案時,如果認為適法性有問題,就不會放進程序送都發局審議,證明都委會審查的是容積率的是否給與,至於適法性要先由提案的都發局把關。今庭訊後,週四將針對證治獻金弊案詰問證人周榆修及李婉萱。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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