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起訴書提及,今年1月20日下午3時許,這名蔡姓男子從樹林車站上車,搭乘台鐵區間車南下,他在1名站在走道女性身後盤腿席地而坐,不過這時他注意到女子跟朋友聊天聊得起勁,突心生歹念,接用腳踝碰觸女子雙腳小腿、腳踝。
驚覺有異的女子趕緊通報列車長,沒想到蔡男接受偵查時矢口否認,辯稱當時不舒服才坐地上,火車搖晃,導致女方碰到自己。
不過女子強調早就多次制止對方,證人也指證歷歷,證實男子經勸阻仍執意性騷,檢方偵結後依照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騷等罪起訴這名色男。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相關文章
有片/累了?幼幼班老鷹「沒買票」闖台鐵列車 女車長快手抓走放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