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傍晚發出新聞稿嚴正澄清全文如下:
一、 有關京華城案被告彭振聲於 113 年 9 月 3 日在臺北看守所訊問過程之爭執,業據被告柯文哲及其辯護人聲請法院勘驗錄音錄影檔案,且法院已於昨(28)日逐一勘驗完畢,本署檢察官也當庭就辯護人提出之質疑,具體說明回應,證明上開過程並無涉及強暴、脅迫、詐欺、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且全程均錄音、錄影,被告彭振聲之辯護人黃律師、李律師亦在場陪同,對於此一過程,均無異議,足證被告彭振聲的辯護依賴權已充分獲得保障,更無違法情事。某政黨所稱「清洗筆錄」云云,實屬不實誤導,應予澄清。
二、 至於某政黨所稱「消失的 1 小時 13 分鐘」乙節,本署檢察官已於昨日勘驗程序具體說明該時段係被告彭振聲與其兩位律師單獨接見的時間,依法不得錄音、錄影,以保障被告與律師充分自由溝通的權利,且被告彭振聲與其辯護人前已向法院陳明此部分並無異議。某政黨仍刻意渲染誤導,企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澄清。
三、 本署重申偵辦京華城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也呼籲京華城案之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法院均已排定調查證據之期日,外界應予尊重並應維護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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