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政時報》報導,一名A女指控,她與蘆洲分局姜姓偵查佐在交友軟體「探探」認識,但姜虛構身分、年齡,還謊稱單身、想婚,騙取她的信任後,雙方在2023年7月初次見面,姜即稱「喝水太多要找地方如廁」,將她帶到汽車旅館發生親密關係。
《警政時報》指出,後來姜男與A女交往戀愛,姜曾帶A女到分局值勤室及浴室發生性行為,也曾帶著警用手提電腦一邊遠距辦公、一邊陪伴A女,並偶爾向她透露辦案內容,交往期間兩人分分合合,姜男態度忽冷忽熱,後來A女曾懷孕流產,指控姜男態度無情,讓A女情緒崩潰。
針對A女爆料指控,姜姓偵查佐也向《警政時報》發出聲明,強調交往期間未曾有違反其意願發生親密關係,交往數月後,他發現A女謊騙年紀與家庭背景,且工作、經濟與人格品行均有落差,便在2023年10月底提出分手,之後便遭該女長期持續騷擾,包含電話通訊騷擾、至工作地盯梢,長達一年多。
今年4月因A女再次到蘆洲分局嚴重騷擾,已對姜生活及工作造成影響,忍無可忍下對她提出保護令獲准,文末則表示,「有關女方向媒體投訴事項全為不實,內容均為編造,已嚴重傷害本人的名譽與形象,對於這些惡意中傷,本人將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妨害名譽等告訴。」該案目前已由蘆洲分局督察室調查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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