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一家餐酒館2023年租給陳姓男子舉辦私人活動,遭北檢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公然猥褻。(翻攝自Google Maps)
鏡週刊 2025.08.26 17:40 臺北時間

包下餐酒館「裸體比大小」百人圍觀 遭檢起訴妨害風化!3人無罪原因曝光

記者|鏡週刊

台北西門町的一家餐酒館(已歇業)2年前租給一名陳姓男網紅,舉辦「大屌冠軍賽」,現場有5名男子裸露下體,活動期間有猥褻行為,並以收費的方式開放約百人進場觀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主動提出公訴,控陳男及酒館負責人王男、邱女妨害風化。法院一審判3人無罪,北檢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近日仍維持原判,並說明理由。

根據判決書,檢方指出,陳男2023年5月間,向王男、邱女包下西門町一間餐酒館,在裡面舉辦有提供獎金的「大屌冠軍賽」,陳男擔任主持人,有5名男性報名比賽,在現場露出生殖器,且有觸碰等猥褻行為;當天餐酒館內約有100名客人「觀賽」,每人須繳交低消400元才能進場。

檢察官認為陳男、王男、邱女涉犯《刑法》第234條第2項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嫌,對3人提出公訴。

台北地院一審審理認為,這場「大屌冠軍賽」在客觀上,顯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自屬猥褻行為無誤。不過對於是否符合「公然」的定義則應視程度而定,當天的證人李姓店長表示,那天進出酒館是有管制的,必須要事前報名才能進入,進場時也會確認;陳男也在庭上提到,他們包下這個場地,來的人必須先經過報名,禁止其他人進入,也不能現場報名,如果是親友團則需要查證件,不會讓不認識的人進來。

陳男指出,報名時都會知道有裸露部分,如果不想看到就不能進場,且該餐酒館沒有窗戶、入口的門是黑玻璃,外面的人沒辦法看到裡面在幹嘛。

法院認為,觀賽者已事先得知會看到男性裸露生殖器,本有心理準備,甚或期待觀覽,因此自然沒有所謂侵害他們免於見到猥褻行為的權益可言;且活動必須報名、控管人員出入,場地並非開放空間,與《刑法》第234條的「公然」要件不合,因此無從形成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犯行,今年4月判決3人無罪。

然而北檢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主張被告3人讓參賽者在眾人面前有猥褻行為且無隔離措施,強調「確有聚集不特定多數人」,堅稱3人公然猥褻行為甚明。

不過高等法院審理認為,該酒館雖然有猥褻行為,但館內人員都是自願參加的多數人,沒有權益受侵害的問題,認為與「公然」要件有別。對於檢方提出的證據程度,依罪疑唯輕,有疑唯利被告之原則,尚無從認定被告3人有罪之認定,不足以令高院形成被告等人確實有罪之心證,應認不能證明被告等人犯罪,認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維持3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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