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州網》報導,47歲的嫌犯在23日晚間8點54分,向警方報案自首,表示自己謀殺了52歲的女友。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趕抵現場。警方在嫌犯開門後,發現床上躺著不省人事的死者。
醫護人員晚上10點47分抵達案發現場後,當場宣告女子死亡,而死亡時間已超過4個小時。警方當場逮捕了嫌犯。男子宣稱,自己是因為受不了女友管太嚴,深感壓力,所以最後才選擇殺害女友。
警方當場逮捕了嫌犯,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調查案件。若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死刑或有期徒刑30年以上、40年以下之刑期;若未判處死刑,則應加科鞭刑12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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