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名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由於台北看守所及醫師認為他霉菌感染有住院治療必要,沈慶京目前在台大醫院住院就醫,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11日裁定,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出1億元保證金及另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擔任具保人,提出2億元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以電子腳鐶、個案手機監控,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住處,沈慶京住院時電子腳鐶若有醫療須要可暫時拆下,沈慶京至今仍在覓保中,尚未繳付交保金。
柯文哲等被告在上次遭延押時,均表示未涉有本案遭起訴的違法放水京華城容積率及圖利京華城逾百億元等犯行,並強調重要證據均已調查完畢,被告已無羈押原因或必要性,要求交保,但台北地院認為,目前全案仍在證據調查階段,還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仍裁定延押。
柯文哲等被告仍否認犯罪,也認為沒有必要再羈押,沈慶京則主張自己身體狀況有必要保外就醫,以免危及生命,應曉薇日前在看守所則曾昏倒,沈、應二人下週可能以健康問題請求法院不要延押;檢察官在上次延押庭曾表示,為避免串證,柯文哲等被告仍應予延押,檢察官是否仍採與上次相同主張,今日當庭向法院陳述。
合議庭法官原已排定庭期至11月27日,證人詰問程序預計在10月28日結束,但因部分證人問得比較久,全案庭期已延長排定至12月4日,屆時柯文哲等被告即可主張證人已詰問完畢而要求交保停押,但若合議庭認為有羈押必要,仍可裁定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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