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錦勳的惡劣行徑不只於此,本刊掌握,2021年12月15日,劉錦勳當時赴楊智惠任職的三顧公司宣講《營業祕密法》、智慧財產權,首次見到楊女,同月30日,劉再邀楊女至北市某會所聚會,事後楊女指控,劉在微醺之際,竟趁機強行親吻她的臉頰,楊因受到巨大驚嚇,當場大喊:「你在做什麼!」劉竟對她說:「妳很漂亮,我忍不住!」
這件性騷擾案,儘管因在場多人皆證稱不知情,經新北市政府、調查局認定不成立,但監院調查發現,劉錦勳明知楊女已婚,育有2女,卻自2021年12月30日當晚起,至2022年9月間,不斷透過LINE對楊女提出邀約,並暗示傾慕、追求之意,且劉遭楊女指控涉犯性騷擾一事,經媒體大肆報導,已嚴重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除違反調查局紀律要求,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此外,由於楊智惠遭非法拘提,調查局竟限制楊女與他人聯繫,另位帶隊張姓調查員向監委稱:「有請楊女先不要與外界聯絡,因為如果她與外界聯絡,可能會發生突發狀況,影響案件遂行,我們勢必在現場就要執行拘提,她也同意暫不對外聯絡。」但楊女反駁稱:「我要打給律師及來接機的司機,張出手要搶我的手機,不讓我打電話。他們一直都沒跟我宣讀有關的權利,不然我就知道可以打電話請律師。」
0監委范巽綠、蔡崇義認為,從蒐證影片可知,調查局偵辦此案過程荒腔走板,楊女遭施以手銬長16小時,期間楊女於用餐、如廁時均遭上銬,調查局施用戒具過程,已遠超出防止脫逃合理程度,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也有檢討必要,調查報告完整詳細,多達50頁,痛批調查局偵辦此案過程違反程序正義,嚴正侵害人權,予以糾正要求即刻改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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