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A先生表示,由於案發時正值疫情期間,人在中國的他無法回台灣處理糾紛,結果許姓副總竟找來綽號「胖胖哥」的前花蓮市代會主席李振瑋,前往A先生家中找他父母,逼迫A先生的父親當連帶保證人,簽署借貸契約書。另外,李還怒氣沖沖地打電話給A先生嗆聲,要求A先生快還錢,否則就要「撂人」逼債,行徑惡劣。
根據A先生提供與許姓副總對質的錄音檔,他向許強調,當初的資金並非借貸,而是投資款項,事後竟被許設局變成年息高達16%的高利貸,也指控是許教唆李振瑋前往恫嚇其父母、打電話嗆聲,他忍無可忍,要求許出面協商。許雖不否認找來李振瑋協助處理債務,但堅稱未要求李恐嚇A先生和他的父母,雙方僵持不下,協商因而破局。
A先生認為,許姓副總的做法很可能行之有年,研判受害人不只一位,已經蒐證向警方與調查局檢舉。但涉案人之一的李振瑋,已於今年初因急性主動脈剝離過世,目前只能針對許姓副總的部分進行追究,希望執法機關能盡速追查他的金流,制裁不法。
針對指控,本刊致電、傳訊及寄電子郵件給許姓副總求證,但至截稿前尚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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