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2022、2023年間涉嫌洩露未公開書類給律師男友朱一品,遭法務部及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建議免職,去年12月間遭懲戒法院判罰俸10個月,案經監察院、法務部上訴,近日被懲戒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社會2026.06.03 15:04 臺北時間
檢察官吳亞芝洩密涉詐律師男友 遭判罰俸10月確定
- 記者|林婉珺
懲戒法院一審結果於去年12月26日出爐,判吳亞芝罰俸10個月,新聞稿顯示,吳亞芝非出於公務需要,分別於2022年7月、10月,以及2023年11月間,將查詢書類系統取得的不起訴處分書、起訴書,以翻拍部分方式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朱姓男友;2023年12月間吳亞芝則在男友請託下,傳送由朱男擔任選任辯護人的完整起訴書,且當事人個資均未遮隱。
另外,吳亞芝2022年8月間,同樣在男友央請下,將偵辦案件曾製作的被害人表格、起訴書及收到當事人刑事陳述意見狀首頁照片等,傳送朱男2次;而2023年10月間,吳為抒發個人情緒,將承辦另案偵查案件之某刑事準備狀等內部文件傳給朱男,同樣未遮隱當事人姓名等個資。
由於朱男涉入律師鄭鴻威詐團案,被北檢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監察院調查,除發現吳亞芝違法將公務資料傳給朱姓男友,還曾鼓勵男友要打入詐團圈子、接案等,認定吳亞芝有重大違失,通過彈劾建請免職,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務部也將吳亞芝移送懲戒。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吳亞芝違失嚴重影響檢察官形象與信譽,情節重大,但不到不適任檢察官程度,為此判罰俸10個月。近日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