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7歲鄭姓男子清晨駕車,因變換車道不慎釀成連環撞,造成3人受傷。(翻攝畫面)
社會2026.02.11 15:57 臺北時間

酒駕釀禍!台中27歲男變換車道不慎 造成三人送醫

台中市27歲鄭姓男子今(11日)清晨駕車行經北屯區東山路時,變換車道不慎釀成連環撞,造成3人受傷。警方到場發現鄭男渾身酒味,酒測值高達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事故發生於今(11日)上午6時56分,地點在台中北屯區東山路與和順路口。鄭男當時駕駛轎車沿東山路西向行駛,行經路口欲變換車道時,先行擦撞36歲蔡姓男子駕駛的廂型車,車輛隨即失控,再向前波及45歲劉姓男子與43歲黃姓男子騎乘的兩輛機車,現場零件四散,車輛毀損。

此事故共造成鄭男、劉男及黃男3人受傷,其中劉男傷勢較為嚴重,由救護車送往慈濟醫院救治,鄭男與黃男則自行就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實施酒測後發現,蔡男、劉男與黃男均無酒駕情形,唯獨鄭男酒測值高達1毫克,已遠超法定標準0.25毫克。

酒測後發現,鄭男酒測值高達1毫克。(翻攝畫面)

酒測值達1毫克代表駕駛人中樞神經已受到明顯抑制,常見症狀包括反應遲鈍、視線模糊、距離感錯亂與方向盤操控能力下降,甚至可能短暫恍神、誤判車距與車速,形同駕駛失控車輛上路,尤其清晨天色尚未完全明亮,若精神不濟又受酒精影響,更容易釀成重大事故。警方也強調,酒駕不僅觸犯公共危險罪,還將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照及後續民事賠償責任,若造成重傷或死亡,刑責將更為嚴重。

春節將近,聚會飲酒機會增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應改搭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以免一時貪方便釀成憾事。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