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廖男於2025年6月1日中午12時許,在紫南宮停車場發現一名男姓身體不適在找車,便假裝熱心上前幫忙,並讓對方先在自己車內休息,隨後從後座潛入,勒住對方脖子,迫使他交出現金1萬2,000元。
廖男犯後逃逸,警方獲報火速鎖定其身分,當晚即將其逮捕,並追回6,500元贓款。南投地院審理指出,廖男曾於2021年間犯下搶奪罪、加重竊盜罪、竊盜罪,另有強制性交、施用毒品等前科,他於2024年2月15日出獄後不知悔改,反趁香客身體虛弱時再度犯案,顯見法紀意識薄弱,法官考量其無意調解等情節,依強盜罪判處徒刑5年6月,並追徵剩餘贓款5,5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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