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全案,張男婚後無業,靠陳姓妻子支撐家計,還欠下賭債,甚至為還錢將帳戶賣給詐騙集團遭到通緝,去年4月30日深夜,他疑因懷疑妻子劈腿,在主臥室用枕頭將她悶殺,隔天又因債務爭執勒斃69歲劉姓岳母;當日下午又將年僅3歲繼子帶回臥室勒斃。劉姓岳母的大女兒因多日聯絡不上媽媽及妹妹,報警並帶鎖匠開門查看,親眼目睹這樁滅門慘案。
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認為張男趁被害人熟睡下手,手段極端殘忍,殺死妻子跟岳母後,竟為了方便逃亡,殺死稚嫩無辜幼童,視人命如草芥;事後還冷血供稱「不後悔,還會再殺岳母」,顯見毫無悔意,今(16日)依殺人罪等,判張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案為國民法官參與的重大家暴殺人案件,宣判結果引發社會關注,也突顯司法對極端殘忍家暴案件的零容忍態度,這也是今年第3件判死案件,前兩例為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的梁育誌、高雄苓雅吳姓男子在2名小孩面前殺樓上鄰居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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