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13日發布新聞指出,應志宏因涉詐欺案被台東地檢署通緝,自2021年潛逃出境迄未返台,他於網路直播中,自陳已取得中共身分證及護照,並公開出示前揭證件,案經主管機關查證,核認應志宏已領用中共身分證及護照,已會同相關機關依法註銷應志宏台灣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
陸委會指出,應志宏的台灣身分雖遭註銷,但其所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司法機關仍將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繼續通緝。陸委會呼籲,對於宣稱熱愛「祖國」,實則因案而逃跑到中國的通緝犯,請民眾切勿輕信。
針對此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曾指出,政府已啟動查處程序,若查證確實違法,將依法註銷應男的台灣戶籍與護照。他也提到,應志宏涉及詐騙與洗錢案件,正遭台東地檢署通緝,中共經常收容台灣的犯罪份子,對兩岸關係並無助益,並呼籲中共將這些通緝犯遣返台灣,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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