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未通過。(示意圖,Pexel)
政治 2025.08.23 20:51 臺北時間

核三延役公投!同意票434萬票遠超不同意 未達門檻不通過

記者|鏡新聞

核三延役公投於23日投開票。根據22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雖然有效同意434萬1,432票多於不同意151萬1,693票,但同意票數僅占投票權人總額2,000萬2,091人的21.7%,未達四分之一門檻:500萬523張票,投票結果為不通過。中選會表示,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不通過後,主管機關須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且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次提出。

立法院交由中選會辦理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經該會編號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於本(23)日舉行投票,根據22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該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不通過,中選會將於8月29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中選會指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權人總數為2,000萬2,091人,投票人數為590萬6,370人,投票率為29.53%,有效票數為585萬3,125票,其中同意票數為 434萬1,432票,佔74.17%,不同意票數為151萬1,693 票,佔25.83%,有效同意票數佔投票權人總數比率為21.7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但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不通過。

中選會說明,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同法第31條、第32條規定,公民投票案不通過者,主管機關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投票結果。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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