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變造法院收發章戳,北檢今澄清「絕無所謂變造日期情事」。(資料畫面)
社會 2025.08.18 15:26 臺北時間

翟本喬質疑變造「法院收發章戳」 北檢駁斥:勿捕風捉影

記者|徐如奕

台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當天在臉書發文,質疑台北地檢署變造「法院收發章戳」,他指出收發章中間日期處鮮明、四周模糊,且公文未蓋正式印信,檢視原始檔案後,更發現疑似經編輯軟體修改。對此,台北地檢署今(18日)嚴正澄清,該通知函確實於2024年10月23日送達法院並蓋章,強調「絕無所謂變造日期情事」,呼籲外界勿再恣意捕風捉影、企圖帶風向影響輿論。

翟本喬於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京華城案被告沈慶京當天在庭訊最後說:「請法官注意林俊言檢察官在醫院,沒有錄音的情形之下,對他進行的恐嚇。」因此他想起北檢曾於今年3月北檢發布新聞稿,澄清「沈姓被告隔床室友」的爆料,檢方表示當時是為了解沈的身體狀況到前往醫院,並事後向法院陳報。

翟本喬進一步到北檢官網下載該新聞稿,發現所附的視察通知函疑似經人為修改,指出法院收發章戳的「日期鮮明、邊緣模糊」,擬稿與核稿章也有同樣問題,且裝訂線斷裂、公文未見正式印信,此外,他發現原始檔案文件疑似曾遭「PDF-XChange Editor」修改,質疑其真實性,並向檢察官林俊言提出9問題,要求說明。

對此,北檢18日發聲明指出,該通知函於2024年10月23日送達北院收發室,當日即由法院蓋上同日收發章戳,作為送達完成的證明;為釐清外界質疑,北檢日前向法院調取收受紀錄,依法院回函檢附的收文傳送清單、刑事科送件簿等資料,均證實該通知函於當日送達,與章戳日期相符,北檢強調,絕無變造情事,呼籲外界勿再捕風捉影、帶風向影響輿論,損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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