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今年4月底由國民法庭密集審理10天,之前開4次準備庭期間,劉姓姊妹都不認罪,直到開審第6天,劉彩萱才改口稱先前不認罪是因為「膽小害怕」,還說一開始很喜歡剴剴,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失去耐心,才會造成憾事。
剴剴外婆日前在庭上請求合議庭判「最重刑」,委任律師建請合議庭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檢察官建請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至18年徒刑。檢方指出,劉若琳經醫師鑑定認知扭曲、道德疏離,主動或被動認可姊姊行為,與劉彩萱都需要在監所長期治療,才能避免再犯。
檢方日前在最後陳述時,強調姊妹倆罪惡滿盈,涉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3大罪,法定最重均為無期徒刑,依法不能求處2人死刑,喊話國民法官給剴剴一個公道:「勇於承擔自己擔任法官的責任,勇敢判下去!」劉彩萱、劉若琳今天未到庭,委任律師出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