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劉彩萱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會勇敢承擔所有錯,接受應有的懲罰」,還說先前不認罪是因為「膽小害怕」,一開始很喜歡剴剴,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失去耐心,才會造成憾事;劉若琳則沒有表示。
檢察官指控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卻毫無理由將剴剴凌虐致死,已經泯滅人性,而妹妹劉若琳至今也只有部分認罪,可見毫無悔意,兩人都應該予以重判,建請法院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6年至18年徒刑。
根據檢方調查,劉彩萱、劉若琳自2023年9月1日照護剴剴起,就不斷對他施暴,還讓剴剴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食物沒有加熱就餵食,冬天也不讓剴剴穿保暖衣物。
剴剴全身布滿新舊傷痕,包括頭臉挫傷、下門牙斷裂、脖子撕裂傷、生殖器及四肢瘀傷等,且因長期被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
劉彩萱發現剴剴異狀後,未立即將剴剴送醫,僅將他安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也未進行任何照護。隔天凌晨,劉彩萱發現剴剴沒有意識,才趕快叫丈夫報案送醫,惟剴剴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急救無效死亡。
因剴剴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額頭凹陷、左側屁股嚴重變形等,醫護立即通報疑似家暴兒虐事件,案件才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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