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克強、張景涵、汪勇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上午法院重新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法官經過4個小時庭訊後,最後做出維持交保的裁定,不過,法官審酌鄭文燦的社會地位,把保釋金從原本的500萬提高到1200萬元,以交保替代羈押。鄭文燦的律師也在22分鐘之內,迅速籌到剩下的700萬元,讓鄭文燦再度獲釋,但檢方依舊不服,再一次當庭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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