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以300萬元交保。(翻攝畫面)
社會 2023.03.03 00:07 臺北時間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在押6人全交保」 郭再欽300萬最高

記者|鏡新聞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第四屆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暴力案,2日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刑法等罪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同時將在押6人移審台南地院,法官訊問後,2日晚間裁定郭再欽300萬、其餘5人200萬至50萬不等交保,均限制住居。

去年11月間,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聲賄影傳言不斷,台南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立即分案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與台南市調處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分析比對後,於今年1月3日上午發動搜索,由122名檢警調憲人員,持搜索票兵分26路,至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住處及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張世賢、李鎮國等人住處及相關涉案人楊志強、郭再欽、林士傑及黃怡萍等人住處搜索,並陸續聲押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6人獲准。

台南地檢署偵辦後,於2日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刑法等罪起訴邱莉莉等10人。其中6名在押移審被告,台南地院訊問後作出以下裁定:

一、被告李文俊交保新臺幣100萬元,並限制住居。
二、被告黃麗招交保新臺幣100萬元,並限制住居。
三、被告郭再欽交保新臺幣300萬元,並限制住居。
四、被告楊志強交保新臺幣200萬元,並限制住居。
五、被告黃怡萍交保新臺幣50萬元,並限制住居。
六、被告林士傑交保新臺幣200萬元,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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