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輛。(鏡新聞)
社會 2022.07.01 12:05 臺北時間

高雄愛河酒駕案肇事黃嫌判刑7年10月 受害家屬無法接受

記者|鏡新聞

去年在高雄河東路發生車禍案件 ,黃姓男子酒駕開著BMW狂飆,撞倒過馬路的范姓女子1家4口。今天該案件在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罪判刑黃姓駕駛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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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遭撞的范姓女子一家四口正在過馬路,準備去看燈會,卻遭到酒駕的黃姓駕駛撞飛,其中范姓女子傷重不治,林姓丈夫及2女兒也都重傷。事後肇事黃嫌酒測值高達1.24毫克,被依殺人罪起訴。

日前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死裡逃生的林姓丈夫坐輪椅出庭,淚灑法庭要求法官重判肇事駕駛,但高雄地院認為,黃姓駕駛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改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月,仍可上訴。

宣判結果出爐後,家屬表示不能接受,況且事後肇事駕駛毫無悔意,人命的代價太過輕微。林姓丈夫表示,酒駕判刑不夠重,「那酒駕的這樣是不是就更肆無忌憚?」他更指控黃姓駕駛「在協調民事和解的時候都在找脫產方法,在刑事訴訟,法庭上面的時候又公開說謊,整個過程我都覺得(黃嫌)毫無悔意,真的有對這件事情有良心上面的懺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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