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遊覽車乘客應繫安全帶,保障自身安全。
生活 2022.06.24 10:21 臺北時間

大車乘客未繫安全帶上國道 12/1起開罰「3千起跳」

記者|張憶漩

攝影|鏡新聞

大客車乘客沒繫安全帶,導致車禍發生時被甩出車外,造成大量死傷的嚴重意外頻傳,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大型車4歲以上乘客須繫安全帶,乘客違規可罰3,000元,駕駛沒有善盡告知義務罰6,000元,預計12月1日上路,首先針對國道及快速道路。

交通部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草案。

交通部說明指出,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遊覽車沒繫安全帶者,將開罰3,000元到4,500元,而駕駛人則罰款從3,000元提高到6,000元,預計8月1日公告實施,期間有4個月的緩衝期,12月1日正式開罰。

但若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只處罰乘客。另外,營業車輛如計程車、租賃車或代駕,乘客未繫安全帶的處罰和大客車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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