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2.02.22 15:56 臺北時間

交警當球評遭降級罰款 員警批上級態度反覆

記者|趙翊絜、楊斯程

台北市交通大隊員警石明謹因為擔任球評,去年7月遭懲戒法院以「違法兼職」為由,判決「降一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2日召開辯論庭。石明謹說他擔任球評8年來,曾經獲得上級同意,但最後卻遭移送懲戒法院,批評主管態度反覆。

交通警察石明謹:「如果我想要踢足球,我的主管機關不允許的時候,怎麼辦呢?」

交通警察石明謹一早跟律師召開記者會,因為他擔任警職,卻兼差足球球評遭到懲處,懲戒法院二審再開言詞辯論庭,石明謹批批判決內容不合理。

石明謹:「(台北市警察局)對外的宣稱都說,這個並沒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因為他不是一個持續性、固定時間去工作的的性質,而且也不是領固定的薪水。」

北市交大員警石明謹從2011年開始,擔任足球球評長達8年,其中領取車馬費200多萬元,並在2019年當足協紀律委員會的委員,領取5千400元。法官認定這是違法兼差,判石明謹降一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

石明謹的委任律師陳孟秀:「有的案例你會得出來左盃(石明謹)他這樣是合法的,也些會得出不合法,那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函釋之下,其實是讓人民無所適從的。」

穿西裝、打領帶,坐上主播台,知名球評石明謹擁有大批粉絲。石明謹主張他擔任球評8年後才被告知違法,認為上級「態度反覆」、剝奪工作自由權。律師表示,《公務人員服務法》從民國28年使用至今,已經不合時宜,未來不排除向大法官聲請違憲審查。

石明謹:「(當球評)這一件事情,並不是可以謀生的事情,我們知道在台灣很多體育類的裁判、教練,或者是講評、或者是老師,基本上他們都是有其他工作的。」

人民保母和人氣球評,兩種身分同時存在,未來能不能再兼任,就看法官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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