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集團創辦人黃崇仁7月底辭世後,力晶投控經營權之爭浮上檯面,外部股東傳出集結小股東持股,擬以逾136億元搶下20%股權。力晶投控今(2)日對發起人林緯程等人按鈴提告,質疑規避公開收購程序,並要求主管機關追查百億資金來源,董監改選前夕的經營權攻防進一步升高。
黃崇仁辭世掀經營權戰 力晶控告市場派違法「揪團賣股」
- 記者|鏡週刊
力晶創新投資控股(力晶投控)今(2)日宣布,針對外界發起「揪團賣股」,擬以每股50元、總價逾136億元收購公司20%股權一事,已由法務人員偕同委任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發起人林緯程等人及幕後不詳買家採取法律行動,並籲請主管機關追查鉅額資金來源及履約帳戶合法性。
力晶投控指出,林緯程透過LINE社群、Google表單,製作預先用印的定型化「股份買賣契約」,向不特定多數股東招攬持股,鼓勵小股東集合股權,達到影響經營權的規模,再由幕後具資金實力的買家以每股50元收購,預計50日內投入逾136億元,取得公司20%股權。
力晶投控委任律師陳昭龍表示,相關人士迄今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告公開收購,也未提出公開收購說明書,卻透過與不特定股東簽訂附條件股份買賣契約,再整批交割的方式取得股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
依現行法規,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預定在50日內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0%以上股份,原則上應採公開收購方式進行,並須事先向金管會申報、公告,提出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履約能力證明。若以現金收購,須由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或由符合資格的財務顧問、會計師確認收購人的資金來源及履約能力。
力晶投控進一步質疑,這筆逾136億元資金是否確實到位、來源有無涉及洗錢、履約帳戶開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有境外金主意圖介入台灣半導體產業鏈,都有待金融機構、主管機關及檢調深入釐清。
這場股權攻防正值力晶投控重要改選時刻,力晶集團創辦人黃崇仁今年7月31日辭世後,力晶投控將於11月2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7席董事及3席監察人,並討論修章引進獨立董事、設置審計委員會,傳聞外部股東與現任董事會均已提出董監事候選名單。
力晶投控目前持有晶圓代工廠力積電17.55%股權,是力積電重要大股東。公司近期也啟動10億元庫藏股計畫,10月27、28日兩個交易日以每股42元買回,已有逾440萬股、金額約1.86億元通過審核。相較之下,外部買家傳出的每股50元收購價高出約19%,也讓這場董監改選前的股權集結更受市場關注。
相關文章
茶飲帝國爆婚變/「手搖飲界愛馬仕」創辦人鬧離婚 經營權大戰內幕揭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