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威京集團創辦人沈慶京今在網路發表「司法不該有顏色」一文,指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姜長志在柯案蒞庭時刻意改講台語,質疑他如此舉動是否有特殊用意等語,姜長志對此嚴正駁斥,他強調當時之所以當庭以台語陳述(亦只講一句),係緣於沈慶京所委任的某辯護人在法庭上質疑北檢檢察官偵訊時以台語問案,並未涉不正訊問。 姜長志強調,他當時促請沈的辯護人注意《國家語言發展法》第3條「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及第4條「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規定。 亦即《國家語言發展法》指明台語亦為我中華民國法律所定「國語」,請求法院當庭禁止沈先生辯護人繼續違法歧視台語,並以一句台語陳述作為示範,此即本人以台語陳述用意,並無沈先生所暗示不良意圖。 姜長志認為,司法從來無顏色,只要拿掉自己特意加裝的濾鏡就可看清,籲請被告誠實面對司法審判,為自己的過錯真誠的認錯、懺悔,方為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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