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7、8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清冊出爐,本期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共開出30組,卻有1組被列為「不給獎」。財政部說明,該張發票由蝦皮開立,經查買受人疑似涉及「未辦登記而擅自營業」,因此不符合領獎資格。
鏡週刊2026.10.07 21:00 臺北時間
雲端發票中100萬領不到! 財政部揭「1原因」:不給獎
- 記者|鏡週刊
為什麼中獎人不符合領獎資格?
財政部指出,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發票買受人若屬營業人,不論是否已辦理稅籍登記,取得的統一發票均不得兌領獎金。台北國稅局舉例,若民眾透過網路平台販售商品,取得平台開立的「手續費」雲端發票,只要經查認定是以營業人身分取得,日後即使對中中獎號碼仍不具領獎資格。
台北國稅局提醒,統一發票給獎主要是鼓勵一般消費者消費時索取發票、防止逃漏稅,因此營業人取得的發票不論是否完成稅籍登記,都不能兌領獎金。
領獎期限至明年1月5日止 逾期不得領獎
除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外,本期統一發票另開出17張1000萬元特別獎及11張200萬元特獎。
財政部提醒,115年7、8月期統一發票領獎期限自今年10月6日起至明年1月5日止,中獎人須攜帶身分證件及中獎發票,於代發獎金單位公告的兌獎時間臨櫃領獎,逾期將無法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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