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玻集團總裁、實聯長宜控股公司董事長林伯實涉10億元脫產案,士林地院今(22日)上午宣判,認定他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2罪,各判有期徒刑10月,合併應執行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林伯實日前在庭上堅持無罪答辯,律師劉煌基則表示將提起上訴。
鏡週刊2026.09.22 18:00 臺北時間
3400萬美元股權遭控「紙上移轉」 台玻總裁林伯實涉脫產一審判刑出爐
- 記者|鏡週刊
為何遭控以股權交易規避強制執行?
本案源於實聯長宜收購北京中瑞藍科公司股權,因中瑞藍科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上市,導致大股東恆天創投提出仲裁,要求實聯長宜依約買回持股。檢方指控,林伯實為避免實聯長宜資產遭強制執行,於2020年12月代表公司與妻子徐莉玲所代表的SL Business Management Limited Company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協議內容為將實聯長宜100%持有、資本額3400萬美元的實聯長宜淮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權,以2000萬美元轉讓給SL公司,但檢方查出SL公司並未實際支付款項。
後續股權如何處理?
2021年4月21日,林伯實又同意SL公司將相關股權設定質權給台灣實聯公司,並完成登記。檢方認為,相關交易使實聯長宜控股公司權益受損,遭股東吳秀珍告發。
士檢偵辦後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林伯實,徐莉玲及兒子林佳翰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林伯實今年8月21日最後一次開庭時仍否認犯罪,請求法院判無罪,但一審未採信其辯解,今日判處兩罪各10月、合併應執行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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